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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发表时间:2024-01-08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合集四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读书已经深深融入了我们生活之中。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它能够让我们拓宽视野,丰富思想,提高修养。但是,有时候写作品的读后感会感觉过于形式化,缺乏个人的独特观点和感受。那么,如何写出一篇不太形式化的作品读后感呢?

首先,我们可以用自己真实的语言表达感受。不必拘泥于书评的格式和模板,可以用平实而真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感受。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语言风格等等,都可以成为我们表达时的素材,但需要用自己的语言和思考方式来整合和诠释。

其次,我们可以结合自身的经历和观点来分析和评价作品。通过与自己的经历和观点对比,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作品中的主题和意义。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探讨作品对社会、人性、价值观等方面的触动和启示,从而使读后感更具个人特色。

最后,我们可以探索作品背后的深层含义和意义。不仅仅停留在故事表层,还要通过阅读和思考,进一步挖掘作品中的隐喻、象征、思想等等。对作品中的细节进行透析和解读,从中发现作者的用意和思想,这样的读后感会更富有深度和思考性。

总之,写作品的读后感并不一定要形式化,我们可以尝试用真实的语言、个人的经历和观点,以及深入的思考来表达自己的读后感。通过自己的独特观点和感受,使读后感更加鲜活、生动,并且能够给他人带来共鸣和启发。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1】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1—2011学年期末考查试题

年级:2009专业:英语学号:***姓名:林文华

考试科目:《中外戏剧名著鉴赏》 考试形式:考查任课老师:曹养元

一:论述题

选取本学期所观看的《一个无政府主义的死亡》、《哈姆雷特》、《雷雨》、《东厂锦衣卫》 中的任一剧作,可以从人物塑造、 剧作主题、舞台表演等方面谈谈,其中某部剧作的认识。

要求:有独到见解,文体为不少于字的议论文,字体为小四宋体。

《哈姆雷特》观后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对颠倒混乱的社会现实表现出深深的忧虑,呼唤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社会理想。

为追求人性的美好,为现实的欲望和罪恶所玷污,对人性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总的来说,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这个世界充满了吸引力、力量和堕落。在丹麦王国城堡的露台上,几名当班士兵遇到了老国王哈姆雷特的鬼魂。他们非常害怕。他们秘密地告诉王子这个发现。哈姆雷特决定去看。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知道皇叔克劳狄斯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的真相后,哈姆雷特近乎疯狂,他一心想着复仇的计划。

天生阴郁、犹豫不决的性格使哈姆雷特失去了报仇的良机,但随时要爆发的满腔仇恨,使他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他和王后谈话的大臣波罗纽斯。而深爱着王子的波罗纽斯的女儿奥菲莉亚,在精神恍惚中不幸溺水身亡。克劳狄斯激怒了奥菲丽娅的哥哥莱尔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并试图用毒酒和剑杀死王子。

当哈姆雷特赢得第一次见面时,王后非常高兴,拿起国王为哈姆雷特放的毒酒喝了下去。在决斗中,哈姆雷特被对手的毒剑击中,但他接过毒剑反击。王后中毒死去,莱尔提斯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雷特挣扎着扑向克劳狄斯,杀死了他,自己也毒发身亡。

王室一片混乱,一场叛变正慢慢蕴酿着......

英雄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他最初理想世界的幻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

完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贞操不能抵挡欲望,道德不能战胜贪婪。他认为报仇是对的,但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叔和他一样是人,有人情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他逃不掉。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作为一个女人,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道德还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却遭到哈姆雷特的鄙视和批评,道德上的空虚给她带来了相当大的痛苦。事实上,女王是一个善良的人,她没有道德败坏。她选择的是哪种不幸,而不是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篡位的叔叔,是剧中最大的恶棍。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和剧中的每个人一样,他也面临着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争取。事实上,在这一刻,他表现出了一种英雄气概。他勇敢地为不属于他的东西而战。

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血,但他无法悔改。

后来,当他发现哈姆雷特知道真相时,他开始挽救他可能失去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与理之间,最后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莱奥蒂斯和奥菲莉亚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地相似。在选择生存还是毁灭时,奥菲莉亚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雷欧提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 “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同,其他人在战斗。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试图忏悔以摆脱他的罪恶,并试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来保住王位。莱奥蒂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这个计划,试图让哈姆雷特为他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可以说他已经复仇了,利奥死了,哈姆雷特也死了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情节太牵强了。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群人与命运抗争的最终结果。

他们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什么也没有改变。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是什么样的存在?它不仅像影子一样离不开我们,而且像阳光一样温暖着人们。但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噩梦一样深刻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2】

不合时宜的沉思

——试述哈姆莱特的血气和延宕

文/顾一心

有关《哈姆莱特》的情节似可一言蔽之:人因过度的思考而扼杀了应有的行动。哈姆雷特是世界上一位杰出的人物,他自始至终徘徊在行动的血液和拖延的原因之间,最后由于突然的变化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作为现世行动的失败者,哈姆莱特的沉思无疑是不合时宜的,然而,这一“不合时宜的沉思” ,却又恰恰牵系着人类亘古不移的存在和意义问题。首先,生存还是毁灭?其次,如果存在意味着行动,那么行动的意义是什么?

这些哈姆莱特追寻未果的存在之谜,亦正是解读《哈姆莱特》戏剧文本的关键所在。

关于《哈姆莱特》是否欠缺古典意义上的“血气”(thymos)的争议历来不绝于耳。显而易见,哈姆莱特的悲剧源于自身行动力的匮乏,而血气则是“复仇”这一行动所依赖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片面的责难往往缺乏对《哈姆莱特》全剧的细致理解,从而忽略了哈姆莱特复杂的性格特征。

希腊英雄的血气充分依仗于对自身命运的决然不顾,而哈姆莱特所面临的问题则艰深得多:在“复仇”这一敏感的人世问题上,人文主义的自信遭遇了**教文化幽灵般的阻遏,血气的冲动和对生命意义的沉思相互争衡。丹麦王子所陷入的悲剧是绝非轻逸的:

在宗法制度和社会责任重组的背后,洞察万物所带来的虚无主义和悲观主义攻击了哈姆雷特,使他纠结于存在的意义和限度之间,最终与现实世界的行动背道而驰。

也许会问:在复仇过程中优柔寡断的哈姆雷特,自己真的鲜血不足?

倘若我们依照较为中肯的意见,将血气理解为“灵魂的容器” ,或谓为“人对何谓正确、何种东西带来尊严与荣誉的精神感受” ,那么,哈姆莱特性格中的血气成分是显而易见的。在整部戏中,哈姆雷特的鲜血不仅表现为冲动的情感或暴力的脾性,更表现为在此基础上缔结的契约和友谊。以下试以《哈姆莱特》中数个不同的场景为例证。

第三幕第四场,盛怒之下的哈姆莱特拔剑刺死帏幕之后的波洛涅斯,而在发现自己误杀奥菲莉娅的父亲之后,柔情的羁绊却丝毫不能激起他的悔疚之心,他继续倾泻着对母亲的怒火。这种赫拉克勒斯般“蛮劲发作”的血气之勇,令读者从哈姆莱特的忧郁形象中忽然感受到一丝桀骜勇武之气,读之精神一振,快意凛然。

哈姆莱特 (拔剑)怎么!是哪一个鼠贼?准是不要命了,我来结果你。(以剑刺穿帏幕)

波洛涅斯 (在后)啊!我死了!

王后哎哟!你干了什么事啦?

哈姆莱特我也不知道;那不是国王吗?

王后啊,多么卤莽残酷的行为!

哈姆莱特残酷的行为!好妈妈,简直就跟杀了一个国王再去嫁给他到底兄弟一样坏。

王后杀了一个国王!

哈姆莱特嗯,母亲,我正是这样说。(拉开窗帘看钋)你这个倒霉的,粗心的,爱管闲事的傻瓜,再见!……

——《哈姆莱特》第三幕第四场

第五幕第一场,当奥菲莉娅下葬时,哈姆莱特因无法忍受雷欧提斯显露出更甚于自己的悲痛而血气上涌,用最强烈的言辞表达着自己对奥菲莉娅的爱,甚至与雷欧提斯武力相拼。在这里,爱情对哈姆莱特而言似乎是一种富于男子气的荣誉,这种荣誉不能为另一个男子(哪怕他是一个兄长)所分享。

哈姆莱特 (上前)哪一个人的心里装载得下这样沉重的悲伤?哪一个人的哀恸的辞句,可以使天上的行星惊疑止步?那是我,丹麦王子哈姆莱特!(跳下墓中)

雷欧提斯魔鬼抓了你的灵魂去!(将哈姆莱特揪住)

哈姆莱特你祷告错了。请不要抱着我的头和脖子,因为虽然我不是一个易怒的人,但我的火是非常危险的,你仍然不烦我。放开你的手!

... 哈姆雷特嘿,在这个问题上我愿意和他决斗,直到我的眼皮停止眨。

... 哈姆雷特我爱奥菲莉娅,四万兄弟的爱,胜过我对她的爱。你愿意为她干些什么事情?

——《哈姆莱特》第五幕第一场

全剧临近尾声之时,毒药的力量侵蚀着哈姆莱特,哲人般的挚友霍拉旭决意随他而去。此时,处于弥留之际的哈姆莱特发出血气激昂的言辞,要求霍拉旭留在世间,将事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言辞的重心并非劝诫好友不必轻生,而在于对自己勋名和荣誉的重视,由这一情节,也可以进一步印证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罗马式的友谊。

哈姆雷特,你是个男人。把杯子给我!(和霍雷肖争杯子)放开!老天, 把它给我!

(打翻霍拉旭手中的酒杯)上帝呀, 如果无人能来揭发此事之真相,那么,我的留名将多么的受到损害! 倘若你曾爱我,那就请你暂且牺牲天国之幸福,留在这冷酷的世界里去忍痛告诉世人我的故事罢。

——《哈姆莱特》第五幕第四场

哈姆莱特对人世所抱的观念是不断转变的。全剧开始的哈姆莱特,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变显得愤世嫉俗、激动忧伤;而在中段部分,他的思想和行动逐渐陷入矛盾的低谷,言辞谵妄,充满疯癫意味;比及全剧的最后一幕(第五幕),以他与骷髅头骨的对话为标志,哈姆莱特逐渐转向悲观而虚无的宿命论,几乎放弃行动的职责,转而对莫须有的天命听之任之。然而,哈姆雷特的血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这似乎表明:

血气作为灵魂的容器与人格的基础,并未因哈姆莱特人世观念的转变而消亡,而是每每在不可预料的偶然境遇下迸发。

有趣的是,处在深思熟虑状态下的哈姆莱特始终无法实施他的复仇,而最终的复仇,实则是在当他发觉自己身中克劳狄斯的毒计,仅仅依仗血气之勇作最后一击的情况下完成的。 由此看来,复仇的成功似乎只是一系列仓促而混乱的变故的产物,而与哈姆莱特之前所进行的一切审慎的沉思毫无关联,这作为《哈姆莱特》的结局,不得不说具有某种荒诞的意味。在这里,莎士比亚是否在提供一种暗示?

虽然政治意图离不开周密的谋划和思考,但最终的落实还是要靠鲜血。相反,过度的冥想只会破坏行动的意义和价值。

哈姆莱特所缺少的绝然不是筹划计谋的才智,而从上文所得出的结论来看,他亦并不缺乏“血气”这一实施复仇的基础。真正束缚住哈姆莱特的,实则是那种对他而言有着无限**的沉思的习性。显然,哈姆莱特并非中世纪意义上的典型王者(与之形成对照者是老哈姆莱特),甚至也并非合格的新式君王(与之形成对照者是福丁布拉斯),他过分耽溺于沉思的天性,使他每每压抑自身的血气,从而无法将自己的意志施加于整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

通过哈姆莱特的思想与言辞,我们不难领会他作为一位智性过人的人文主义者,在那个热情而混乱的时代所萌生的精神特征;与此同时,他又始终未能摆脱**教的精神戒律,在灵魂的归属问题上难以自主。极盛的血气、沉思的天性,以及潜在的**教情结,共同构成了哈姆莱特多重的性格世界。

哈姆莱特所肩负的使命,不仅是杀死仇人、夺回王位的宗法责任,也不仅是恢复秩序、重整乾坤的社会责任,而更是个体面对人世间各种意义的丧失、在幻灭与行动之间进行抉择的深刻难题。克劳狄斯的杀兄娶嫂、篡夺王位,令哈姆莱特眼中整个伦理世界的秩序轰然崩溃,也令他原本的人文主义理想遭遇毁灭性的打击。当他洞见眼前世界世风日下、人伦废绝的真相之际,不由得深深讶异并悲愤于人性中贪婪、情欲所带来的罪恶,从而触发了他对于人义问题的反省,使他对人间这座“荒园”和“牢狱”感到彻底的厌弃与悲哀。

因此,在这个生命意义已经幻灭的空虚中,哈姆雷特虽然知道复仇的责任,却失去了行动的力量,陷入了生存与死亡、意义与虚无等终极生命伦理问题的思考之中。在“to be or not to be”的长段独白里,作为沉思者的哈姆莱特如此徘徊于生存与毁灭之间—— “是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他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古典的悲剧英雄往往选择了后一种道路,以一己之能抗天逆命,释放出雄壮而欣快的生命的光辉。

然而,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传统的悲剧英雄,他的光辉行为从来没有给予他足够的权利。如果存在意味着行动,那么行动的意义是什么?面对充满激情和混乱的时代,小个体真的能扫除阴霾,重建宇宙吗?

后来的虚无主义者可能会同意,改善人性和世界面貌根本是没有希望的。而这一悲观的语调,似乎已在哈姆莱特的言辞中若隐若现。

令哈姆莱特深思熟虑的另一个问题,是自身复仇的合法性(当然,这一问题归根于底仍牵涉到基本的灵魂和存在问题,在思考这一问题之时,哈姆莱特明显接受了**教关于灵魂的教诲)。在莎士比亚笔下,接受人文主义思潮的哈姆莱特本是一朵举世瞩目的娇花,然而,眼前世界的贪婪丑恶、人伦废绝,恰恰折射出人文主义发展过程出现的放纵情欲、人义过度的危机。因此,当他反思人义与伦理的矛盾,陷入对生命与死亡、存在与虚无等终极问题的思考时,便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滑入了**教的生命观和伦理观。

首先,《圣经》中存在着禁止复仇的戒律,人不可擅自充当“上帝的凶器和使者” ;有一处众所周知的情节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宗教对哈姆莱特的影响:当克劳狄斯独自忏悔时,哈姆莱特本欲趁机下手,但却猛然想到**教关于灵魂的观念,于是,他放弃了这次近在咫尺的复仇(按**教的原则,人如在忏悔时死去,灵魂会得到拯救并升入天堂)。由于哈姆雷特对灵魂的关心,他无疑对这个问题深感不安。

可以说,哈姆莱特对血气的节制,很大程度是正是基于他在宗教问题上的审慎态度。正因他过于关注灵魂的处境和归宿,同时又无法在上帝之外寻找到真正可靠的存在的依托,因此,他只得压抑复仇的冲动与激情,一次次错失自己行动的时机。

我们称哈姆莱特为不合时宜的沉思者,或“一个优柔寡断、无法行动的人”,这并非出于他血气的缺陷,而是因为他在探询生存意义的道路上,确已远离世人而独自前行了太远。哈姆莱特用自身的悲剧提出了若干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人如何解决自身行动和思考的矛盾?哲人与王之间是否隔着永世的鸿沟?

个中的难题,不仅在于一般意义上对血气和理性的调节,而更涉及到现代意义上对存在本质的追问。

哈姆莱特的形象时常令我想到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物,在我心中,他们构成了同一个世界的两个美妙极端。当堂吉诃德像一团被风追逐的乌云,呼啸着攻击羊群与风车的时刻,哈姆莱特正独自站在城楼的一角,发出对存在与虚无的永恒诘问——这恐怕是文学史上最具象征意味的两幅世界性的图景。是选择勇猛入世,决绝无悔地奋然前行,还是一意孤行,探询生命意义的最深之处?

这两种选择似乎是互为代价的,正如哈姆莱特错失了行动,却赢得了沉思之人的美名;堂吉诃德从未思考,他的壮举却永令世人潸然洒泪。而人类的处境,不正是在这两种高贵的选择之间永恒地徘徊么?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

…………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

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

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

“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

“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

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

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

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

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把他死去的真相告诉了哈姆雷特。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是这时的哈姆雷特虽然穿上了战衣,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他的灵魂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强。

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他开始了对于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

”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

谁敲破我的脑壳?……吓!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报仇……空言,软弱和忧郁。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软弱的,不坚定的,那让他变得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身处的外在环境。在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在无意识的帮助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

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哈姆雷特自己的成长,自己的报仇的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

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阴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

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

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3】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又叫《王子复仇记》。它深深**动了我的心。这是一场与命运有关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揭示了封建主义为了权力和利益的罪恶和本质。同时,我们经常看到一个词命运。

它就像影子,像太阳,温暖着人们,命运可以改变。

正如……哈姆雷特一般。

他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他的母后为妻,这让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自己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一天晚上,他遇到了父亲的鬼魂,终于知道是皇伯伯为了篡位和娶嫂子而毒死了弟弟。

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的监视,并请戏班子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奥菲莉亚因此发疯坠河而死。当他去参加奥菲莉亚的葬礼时,他遇到了她的哥哥莱昂提乌斯。冲动的雷欧提斯认出这便是他全家的仇人哈姆雷特,因为他的老父和幼妹都是因为这个该死的哈姆雷特而死掉的,于是就冲上前去,死命地掐住哈姆雷特的脖子,众侍众赶紧上前才算把他们拉开。

葬礼之后,哈姆雷特向大家道歉说,他刚才的举止太鲁莽了,他解释说他不能容忍竟然还有谁为了美丽的奥菲利娅的死而显得比他哈姆雷特更悲伤。这样一来,两个高贵而又都高傲的青年似乎暂时讲了和。

可是歹毒的国王却不想放过哈姆雷特,于是他就利用雷欧提斯对其父亲妹妹惨死所感到的内心忿愤,设奸计来谋害哈姆雷特。奸王唆使雷欧提斯假装言归于好而向哈姆雷特作出貌似友好的比剑挑战。当然,哈姆雷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看似无害的挑战,并确定了比赛日期。

比剑的那天,宫中所有重要人物都在场,因为大家都知道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两人都精擅剑术,所以朝臣们都各自为两位剑客下了为数不小的赌注。照一般的规矩,这种友好的比剑应该用圆头不开刃的钝剑,但毒辣的国王却操纵了被仇恨所支配的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所以当哈姆雷特挑了一把钝剑时,他已堕入国王的奸计,他一点儿也没怀疑雷欧提斯有什么不良企图,也没有检查雷欧提斯的剑。

比切姆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奥蒂斯道歉,作为他父亲被**的补偿。雷欧提斯接受了他深切的道歉。比剑开始了,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而这时国王克劳狄斯也故意称赞哈姆雷特的胜利,大声喝着彩,频频为哈姆雷特的胜利干杯,还下了很大的赌注,赌并不占多少上风的哈姆雷特一定能赢。

哈姆雷特向雷奥蒂斯挑战,并要求他全力以赴。雷欧提斯心中微弱的复仇心又一次被点燃,在第三回合中,刺伤了哈姆雷特。在激烈的竞争中,他们抢走了对方的剑。之后,哈姆雷特在莱昂提乌斯身上留下了血迹,莱昂提乌斯倒在地上。

在这紧张的时刻,女王的尖叫增添了一些不祥的色彩。原来,汉奸王特地为哈姆雷特准备了一种有毒的饮料,以便哈姆雷特在比较剑的时候喝下去毒死他。但是国王忘记照顾王后,所以当王后喝了酒,国王克劳迪斯说女王在激烈的竞争中晕倒了。

哈姆雷特顿时意识到这是又一个**阴谋。于是他喝令把门关起来谁也不准外出,他要查出究竟是谁干的。这时垂死的雷欧提斯已深深地挨了哈姆雷特一剑,将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

他告诉哈姆雷特罪魁祸首是克劳狄斯,他自己也被克劳狄斯**了。雷欧提斯请求哈姆雷特原谅他,他告诉哈姆雷特说剑上涂了毒药,哈姆雷特活不过半个小时了,什么灵丹妙药都已救不了他了。说完,雷欧提斯便死去了。

哈姆雷特快要死了,就拼起残存的力量把毒剑插进了奸王的胸膛,当即杀死了这个谋害他全家的**。哈姆雷特履行了他对鬼魂的诺言,这使那个卑鄙的人重获正义。

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命运的选择中建构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打听父亲去世的真相,但他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怀疑过平庸的生活,于是他毅然走上了寻找真相的道路。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值得我们现在思考!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4】

文/宋玉琪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xx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xx,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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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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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 篇1

当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她的自述给吸引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这直接震撼了我,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与她与艰难的不屈抗争,简爱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在也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这本书为什么令人感动。

是她的纯洁,她的独立,她的人格魅力或者是书中的语言?用我自己的话说这些只不过是我们认识的她的小部分。其实最给人以感动的是也的那种不屈的精神,那种不愿听命于人,不服从上天安排的一种勇气。这不仅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更关键的是她那种坚守,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

这种性格又有点像《家》里的鸣凤,她不服从高老太爷的安排,却无力抵抗,最终选择投井自尽,她们的相同处在于都不服从旁人的命令,坚决独立,做回自我,然而她们致命性的不同就在于简爱有种一颗坚强的心,她知道活着就意味着希望。而鸣凤却选择了这条与世长辞的歪路,可以说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最后的独立,幸福是也自己用双手用心灵创造出来的,她给我的感动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成功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或是富有;不管是美貌或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热观的心态和独立的性格,坚强的个性快乐地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她从小虽然爱到姨姨的欺负也说过永久不会再认她的诺言。然而就在她与罗切斯特坠入爱河的这段时间,当她得知舅母里德太太病危时,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回去见里德太太最后一面。这不仅需要的是宽容,更需要的是勇气。

假想你的仇人即将过逝,尽管他曾救过你一命,你能放下面子,能鼓足勇气地到他面前说声谢谢吗?我想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根本不可能,她这种忘却仇恨的乐观态度不是我们这些当代青少年的重中之重,现今我们许多年青人常因一些小矛盾或者小仇恨就想将别人置于死地。为什么我们不能想开点呢?其实别人在批评你时恰恰指出你的缺点所在,为何我们又不能去改正呢?

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平凡而不平庸,是刻骨铭心的。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里安排的注定是幸福。罗彻斯特是上天送给她最重的礼物,遇到他不久后,简爱就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

然而,也就是英格母,梅森这些人的出现给她的幸福加入一些插曲。其实罗彻斯特是喜欢简爱的,自从他装扮算命试探她后,她也知道了,然而英格母的出现破坏了灰公主与王子的梦,简爱既是伤心,又是无奈,她明知他们两个人并不相爱,却不敢主动接受罗彻斯特。

也就在这种压力下罗彻斯特终于站出来向她求婚。最后他们终于进了礼堂,此时梅森的出现打碎简爱的幻想,原来罗彻斯特的妻子仍活着,不过却是个疯子,简爱不能忍受这一切决定出走。

在出走这段日子里,她又遭遇了一大堆倒霉事,首先是没吃的,其次没有地方住,最可悲的就是遇见人了却被人拒之门外,最终老天爷还是帮了她一把。一位好心人李维斯帮了她,然而在这住了一段时间,她也知道了圣约汉他们其实是自己的亲人,但当他向自己示爱后,简爱放弃了,因为此时远处忽然听到罗彻斯特的呼唤。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因为书中对爱情的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或者是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像路边的野花野草那样无人采摘,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她们相处的一幕幕在我们脑海中清晰地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主人与英格母婚事,而反过来罗彻斯特先生也在试探着简爱的内心世界。二者彼此心心相印却始终没能将那层纸捅破,他们间有一段缠绵的对话写的极其精纱,罗曾对简说:“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任何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一结,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地离开,那时候我内心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取悦人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既温柔又稳定,火做的灵魂既驯服又坚定我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自从简爱走后,她为了自尊和贞洁的爱情,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一切,跳楼身亡,而罗切斯特先生为求疯女人时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最终走向了他们渴望已久的小木屋。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被她的爱情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然而当初拿着英文版看了许久仍不知所以然,当看完半本后,即管前面是咬着头皮看完的,之后就渐渐进入了那个状态。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和构思上发现了一些新东西。

我想夏洛特是爱简爱的,是同情社会上那种女性的,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刻刻意。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反方面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是认定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结尾有点硬凑的感觉。

夏洛特对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不安,到了结尾几乎归于俗套,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但是她的铺垫很完美,几乎感觉不到瑕疵,但很明显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如圣约汉向简爱求婚时,简爱突然听到远处罗切斯特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当她回到他身边时经核实就在那时罗彻斯特确实呼喊着简爱名字,这实在像是神话,但这无疑又说明他们俩心有灵犀,或者说是心心相印。

比较于《呼啸山庄》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更能突显主人公的内心活动,本书中简爱的经历是贯穿于全书的唯一线索,书从到尾,无一不是在描写简爱的经历或是他无时不刻都在挑战自我。我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的不安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她还是一部极其经典的爱情小说作品。在我以前学习的小说里,大部分都是作者的一种内心活动或是他们希望的生活都会在创作的小说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简爱》是英国文学历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的第一个对爱情而斗争的著作。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看完《简爱》后我想读者都会有一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赞美,其实我们目前在学习不也像是简爱在追求幸福一样吗?虽然我们离我我们自己的目标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路要走,我们何不向这位女性学习呢?面对所有的挑战和困难,让我们鼓足勇气去克服或是战胜上天给我们安排的一段又一段的“小插曲”。假如当时她还在怀疑罗彻斯特先生,假如当初她不敢对他说我喜欢你,假如当初她退出竞争。也许,《简.爱》永不会被人所知。

这又何尝不像是我们这些大学生的现状呢?自从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勇敢面对失败,坦然地接受挑战,毅然地选择正视。

虽然我不能左右我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厚度。我会努力让自己过得充实的生活。

我会学习简爱的“倔强”,那种永不屈服的精神。

我会学习简爱的“勇气”那种“无所谓”的气概。

我会学习简爱的“执着”,那种为了自己目标不断追寻着自己的梦的毅力。

我会学习简爱的“乐观”,那种永远笑对人生的心态,那种“永不后悔”的坦然。

我会学习简爱的“不记仇”永远会原谅仇人的“美丽”。

《简爱》读书笔记 篇2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完美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十分敏感的自尊。她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我务必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此刻这样疯狂时所理解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我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十分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感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我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我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我的尊严和真爱。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取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取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感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用心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感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齐,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此刻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就应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就应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期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完美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 篇3

《简爱》这本书,被誉为人生追求的。二重奏,它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成,这本书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简,是一个孤女,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受尽欺凌,小小的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以后她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感情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又如此残忍,她为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又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她始终都坚持自己的信念,执着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本书大量运用心理描写,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这本书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让人回味无穷。

《简爱》读书笔记 篇4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爱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小姐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孤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 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切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爱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切斯特。

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切斯特的马,罗切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为某种思想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爱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扑灭火。罗切斯特告诉简·爱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切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切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切斯特坚持要简·爱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爱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切斯特却邀请简·爱跳舞,简·爱感觉到自己对罗切斯特产生感情。

一天,罗切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爱算命时,简·爱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切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切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爱。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爱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切斯特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爱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的面罩撕成碎片。罗切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的面罩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婚纱的面罩。

简·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爱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爱。圣约翰发现简·爱是他的表妹,简·爱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爱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爱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爱的答复,就在简·爱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伤了一只手臂并且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爱赶到农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简爱》读书笔记 篇5

海伦·彭斯,这个夏洛蒂为了纪念他的姐姐而设立的角色,自《简·爱》问世以来她都被冠以宽容、真诚、纯洁诸如此类的美誉,然而她有何尝不是一个可悲、可叹、可泣、可哀、可怜的悲剧人物?

初读时,我同样也觉得彭斯是一个如日般光明、如月般纯洁、如星般可贵、如苍穹般宽容的人,觉得她是那样干净圣洁,在劳乌德那样充斥着肮脏与不洁之地显得那样熠熠生辉。

再读时,我依然觉得她是那样的美好,就像上帝的遗孤,浑身上下散发圣洁的光芒,然而这样的光明终究不能像一根尖利的矛刺破夜的天幕,为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们带来黎明的苍穹,让光明住进人们的心中,让圣洁撒满每一个角落,因为她只是一片光明,而不是一束耀眼的光芒,没有尖锐的利刺去撕裂那掩盖了黎明的漆黑幕布,她所能做的只有照亮自己和自己周围的这一方土地。

为什么?因为她的顺从,因为她的忍耐,因为她的宽容。小说中曾描述过这样一个场景:斯加契尔德小姐在给女孩们讲述英国历史中资产阶级大革命这一事件,而恰好彭斯对这一事件颇有感悟,所以当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是对答如流,文思泉涌,讲得情真意切又独具见解。语毕,她满怀希望的看着斯加契尔德小姐,希望从她口中得到哪怕只有一丁点的赞扬。然而事与愿违,斯加契尔德小姐却狠狠的批评了她,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就是她略显邋遢的外表。但是她没有愤怒、没有怨言、没有伤心、没有不平,她平静的接受了这毫无道理的批评,并表示接受。

面对斯加契尔德小姐毫无根据的指责与批评,面对她毫无理由的责罚与打骂,她都顺从了,甚至不曾做任何解释,因为“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你却说忍受不了,这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何为命运?何为命中注定?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又怎会有命中注定呢?

她把一切责难、苛责都归于命运,不论它们是否应该归于自己身上,她都无条件的接受,她这种逆来顺受的性格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软弱。

如果所有心怀圣洁、正义、平凡而伟大的人们都如她一般一味的忍受,不愿意去反抗,不愿意把自己心中的光明向他人吐露,不愿意通过反抗黑暗来将自己伟大的信念传递给更多的人们,那么世界又如何能摆脱黑暗迎来白昼呢?像她那样的心怀伟大的人应该奋起反抗,把笼罩在社会上的阴霾驱散,而不是一味的沉默、忍受。

正如孔子受尽白眼也要周游列国,为何?为的就是把“仁、义、礼、乐”撒向那狼烟四起的春秋大地;达尔文不惜与数亿名宗教分子为敌,也要发表《进化论》,为何?为的是将受“神学”蒙蔽的人们从愚昧无知中解放出来;屈原宁可“得罪”那些王权贵族也要进谏忠言,为何?为的是用他那一片赤诚为他深爱的国土尽一点绵薄之力……诸如此类之人还有很多,他们生于黑暗却照亮了那漫漫长夜,他们只识书卷,却用自己手中最锋利的矛刺穿了漆黑的天幕!他们所带来的光明,照亮的岂止是那个时代?而是这数千年来的历史长卷啊!

但是海伦却永远也不会是那样的人,因为失去了芒刺的光照亮的只有自己的一方土地,而不是那广袤无垠的神州大地。

《简爱》读书笔记 篇6

又一次回味了一遍《简爱》,仿佛又回到了那本辗转多人的小说里,重新审视那庄园,那异国情调,那荡气回肠的爱情……让人感触良多。

感觉,在那个年月,我们期盼的往往不是目标,而是过程。好比说期盼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这个里面的核心,与其说是期待爱情,不如说是期待两个字——浪漫。然而,当时光流逝,再回首才知道,期盼的本身已经进入了浪漫,之后种种构成的事实或者历史,已经不是单纯的浪漫了。这时,我们才意识到:当初的期盼,只是舍本求末的空想。

我们每一个人由浪漫的入口进去,而后的是是非非,如果给各种不同的作家写,当然就是不同的过程和结局。而我们自己去评价,可能多数人会在一阵沉默之后,背诵一句“却道天凉好个秋”罢了,夫复何言?

这就是憧憬与回顾之间的差异,我们却不能因为现实与曾经的幻想看似格格不入,而轻易放弃幻想;每一次这二者的冲突都应该给我们带来足够的超然。所以,现在再看《简·爱》这样的书,我的感觉就是如此了。

《简爱》读书笔记 篇7

我最喜欢读的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简爱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不管当初是为什么去看,自己的喜欢还是老师的逼迫。刚把《简·爱》看完,觉得这部小说很好,我真的很喜欢,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真是堪当我的楷模啊!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独立是她具有魅力的关键,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

简爱讲述的是一个女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她敢于挑战自己的命运,专注改变命运的机会不断学习,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上流社会的家庭教师,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感触是现在很多人的命运不同,有的人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有的人就要过着脸朝黄土面朝天的生活,有的人一出生就喊着金汤匙出生,他的一生的学习,爱情已经被家人安排好了,只要自己按着家人的安排走下去,就可以有很好的结果,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喊着金汤匙出生,有的人就没有好命,一出生就要帮家里干活,对于这样的人要怎么办呢?

我想只有依靠自己努力才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那就不要怨天尤人了,对于我们不能决定的事情就不要再去追究,对于我们可以决定的事情,那就要把握机会,你可以通过努力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大山的人都知道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够改变命运,你的成功也可以不通过读书这一条途径,这个世界机会有很多,想要改变命运的机会就看你会不会把握,如果你不想改变命运,那你就不会抓住任何机会,你的人生也会平凡度过,很多人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但是我觉得这个社会非常公平,有的人出生环境不好,但是这人人依然过的很好,这个人知道把握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有的人只能自怨自艾了。所以社会很公平啊!

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自己的外貌,但是,我们在人格上是平等,我们都有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梦想,命运其实就在我们自己手中。像简爱一样。努力奋斗,尽管平凡。亦或丑陋。

我们的人格魅力也会征服其他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美丽的天空与幸福,简爱是一个善良的女人,记得一句话:

你可以不漂亮,不聪明,不温柔,但你一定要善良。善良是所有好女孩的特性,我一直相信,善良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人会不具备,只有你把它给丢了,你不要它了。

善良的简爱,拥有海阔的胸怀,尽管她恨她的舅妈,当舅妈生病在床,善良还是占了上风,淹没了仇恨,面对舅妈的冷言冷语,她还是担心着舅妈的身体,一份很单纯的关心,一颗很善良的心灵,还感动不了谁?

它教会人们在生活中表现尊严,去努力争取自由、爱情、地位和尊严。哪怕当今社会万物都靠钱来衡量和决取,都不能放弃去追求这一切美好的东西。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污浊心灵。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我若是船,那么简爱就是帆,她永远鼓动着我在浩瀚的书海中乘风破浪。即使有狂风巨浪,浓雾弥漫,我不怕,因为我有帆,有简,还有坚强。我想,自己一定能登上理想的彼岸!

《简爱》,我还需再度细细品赏……

我们拥有不一样的人生,但我们拥有一样的人格。一样的善良的心灵,一样具有魅力,用心生活,用爱生活。其实,世界真的很美很美。

现在我不想说太多自己的看法,因为觉得我对这本书,这个主人公了解的还是太少了,我想再重新,仔细的读一遍,一章一章的读,然后一章一章的写下自己的总结和感想。

《简爱》读书笔记 篇8

《简爱》这本小说,塑造了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主要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却没有改变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

简爱被送到了一个寄宿学校,在这里,她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简爱来到了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她怀着悲痛与爱离开了罗切斯特。最后,简·爱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并与他结了婚。

简爱虽然贫穷、丑陋,但她拥有美丽的心灵,正因为她拥有美丽的心灵,所以使她能够坚强地面对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 篇9

1、“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我说。“你象个杀人犯——你象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

这是对里德太太的儿子约翰发出的第一次的反抗,他总是找各种不是理由的理由欺侮她、打她。而简为了这次的反抗得到了被关禁闭的惩罚,关进了一间基本没人住,里德先生死去出殡的红屋子,使得简受惊吓生病了。

2、我知道,如果我是个聪明美丽、快乐活泼、无忧无虑而又爱纠缠人的孩子——哪怕我还是一样地要靠人养活,一样地没有朋友——里德太太见了我一定会高兴一些;她的孩子们一定会象伙伴那样对我真诚一些;用人们也就不会那么动不动就叫我在婴儿室里代人受过。

简在红屋子里想着发生的事,细数着舅舅这一家人的自私冷漠专横,想着舅舅的去世使得她的生活更加凄惨,想着自己的身世,内心很悲戚。有时候看着这些描述,觉得自己和简的性格有许多相似之处:不漂亮不出众,想要对别人好却又得不到,脾气固执内向,不会像别人那样说大家爱听的话,看似冷漠木讷,其实内心也充满着向往与热情,只是不会表达……

3、“我是不骗人的;我要是骗人,我就该说我爱你了;可是我声明,我不爱你;除掉约翰·里德以外,世界上我最恨的人就是你;这本写撒谎者的书,你可以拿去给你的女儿乔奇安女娃了,撒谎的是她,不是我。”

“你不是我的亲属,我很高兴。我这一辈子永远不再叫你舅妈。我长大以后也决不来看你;要是有谁问我,我怎么爱你,你又怎么待我,我就说,我一想起你就恶心,你对我残酷到了可耻的地步。”

“我怎么敢,里德太太?我怎么敢?就因为这是事实。你以为我没有感情,所以我没有一点爱、没有一点仁慈也能行;可是我不能这样过日子;你没有一点怜悯心。我到死也不会忘记你怎么推我——粗暴地凶狠地推我——把我推回红屋子,把我锁在里边,虽然我当时多么痛苦,虽然我难过和果死,大声叫喊,‘可怜可怜我!可怜可怜我,里德舅妈!’你要我受这个惩罚,只不过因为你的坏儿子无缘无故地打了我,把我打倒。不管谁问我,我都要把这个千真万确的告诉他。别人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可是你坏,你狠心。你才会骗人呢!”

“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告诉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说我脾气坏,生来受骗人;我要让劳渥德人人都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人干下了什么好事。”

“欺骗不是我的特点!”我粗野地大声叫道。

“我不是你的亲爱的;我不能躺下;里德太太,早点送我进学校,我恨住在这儿。”

这是简第二次对里德太太的痛斥,以此表达发泄不满,起因是里德太太要把她送到学校,却和来的人说简是个爱欺骗人的孩子。而第一次对里德太太的回击是发生在这之前,约翰又要打她,但是她不再屈服反过来要打约翰,约翰去告状,里德太太说:“……我不愿你或者你的姐妹跟她在一块儿。”简说:“他们不配跟我在一块儿。”里德太太把简挟到婴儿室,按在小床边上,威胁她。简说了如下的话:“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对你说什么啊?”“我的里德舅舅在天上,你做的一切和想的一切,他都看得见,我爸爸妈妈也都看得见;他们知道你整天把我关起来,还巴不得我死掉。”当然,又换来两个耳光。愤怒与恨就这么一点点积聚起来,使得简有了这第二次的大断对白控诉。

《简爱》读书笔记 篇10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简爱》读书笔记 篇11

地上的落叶被风卷起,妖媚的舞者,然后飘落、飘落,悄无声息。犹如迷途的羔羊,惆怅的望着天空,期盼着它帮我照回归途的路。

不经意间,发现路边一支红色的纸鹤,懒散的走过去拾起来,看到了翅膀上几行清秀的小字:“我会在河边的树下等你,亲爱的朋友。”会是谁呢?怀着好奇心,漫步走向河边。

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河边,手中不停着摆弄着那只纸鹤。忽然间抬头,看见河边的树下站着一位妇女,带着一顶白色的帽子,身着黑色的套裙,显得很庄重。她不时地朝我这边看,也许是在等人。大概是心中的'那份无聊在作怪吧,我竟向她走去。

闲聊之中得知,她在等一位少女,和我年龄相仿。突然间,她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我手中的纸鹤。

“您,很喜欢它吆?”我问道。而她却所问非所答,问道:“是你捡到的么?你就是那个住在铁道边的女孩?”

“是的,夫人。”

“那就对了,对了,太好了!”她高兴地说。原来,那个一直让她等的人是我。

“我是简·爱,是我约你来的,这些日子看你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想和你聊聊。”

她的话开启了我,这些日子闷在家里,整日郁郁寡欢,不愿与朋友们接触,好长的时间都没有笑了。说真的,因为这我和她聊得很开心,交谈中,她向我讲述了她那段痛苦的经历:

“离开盖茨黑德府后,只有十岁的我,独自一人坐马车走了五十多英里路来到了一个小镇上,由瑞德夫人的一位客人——一个修道院的领事人——布洛克赫斯特先生,领我去了学校。在那一夜,我困乏的连梦也没有做,随后便开始上课。我高兴的想象着没有约翰·瑞德欺负和乔治娜·瑞德白眼的那种幸福的日子。天意弄人,我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

亮剑读书笔记


当我们觉得不知怎样做人生选择时我们可以捧起一本好书,作品这本书籍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并被他的细节所感动。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你知道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是怎样完成的吗?小编为您搜集了一些与此话题相关的资料,请慢慢品味本文同时也要把它收藏下来!

亮剑读书笔记 篇1

看《亮剑》有感

在一段时间里,我并不喜欢看国产战争片,正面人物的刚正不阿、百步穿杨,与反面人物的草寇鼠辈,百发不中的历史事实大相径庭,千篇一律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演绎的“正义化”让人觉得影片空洞与乏味。直到有一天我打开电视,看到一位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并且操着满口脏字的主人公时,我被他那大开大合,侠义情长的人物形象所深深吸引。

老子是独立团团长李云龙

没错,他就是李云龙。听到老李讲这话时,总觉他骄傲自大,桀骜不驯。不过,随着故事的发展,我渐渐觉得这个名字不是老李。

即使魏大勇和段鹏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他们也忍不住惊呼:你是老板李云龙吗?怎么,不像啊?

假的包换。李云龙,从编筐的大老粗,入伍干到团长,再到师长,成功与他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赵刚讲的:有时他温顺的像一头绵阳,而有时凶猛的像一头豺狼。

他朴实可亲的亲敌形象深深地铭刻在每一位观众的心中。大闹生日宴,绑炸药赴会,充当突击队的勇猛果敢精神使人荡气回肠。一个好汉三个帮,独立团光有老李是不行,张大彪、魏大勇、段鹏,各个可谓是身怀绝技,身经百战,还有晋西北的铁三角,都为老李的成功立下了汗马功劳。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楚云飞和老李两人在战场上是对手,私交感情却非常不错,惺惺相惜,只因党派斗争在战场上,二人水火不容,彼此却还礼尚往来。

赔本的买卖咱可不干

这是老李临战前说得最多的话。在战争中,更考验的是指挥官的军事能力。不懂大字的老李也很**。他是这方面的天才。他的指挥不拘一格,鬼点子多,每次都不按套路出牌,常常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搞得对手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输的一败涂地。

从第一集正面突围,一炮干掉坂田开始,老李就在用行动为我们诠释他的足智多谋:挖壕掘进,百发手榴弹,炸飞山崎大队;兵分两处,潜伏前线,全歼观摩团;迂回,围剿集团,活捉张乃超。随着我们一次次为老李的胜利拍手称快时,也在为他卓尔不群的指挥才能拍案叫绝。

做生意,在大的时候,往往也有小的动作。楚云飞部下叛变,老李扣下装备当跑腿钱,而当铁三角帮老李围点打援索要跑腿钱时,他却赖账: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和楚云飞赵庄狭路相逢,焦灼状态阵地反复易手,老李还想偷榴弹炮,我李云龙没有的他楚云飞也别想有。只占便宜,不吃亏,这就是老李的战斗生意经。

打仗是块好手,但惹事也不含糊

作为老总手中的烫洋芋,老李好几次都搞得老总奖也不是,罚也不是,最后也只能又是个功过相抵。而当他在旅长面前挨训时,我们才知道,从炊事员到被服厂厂长,从营长再到团长,老李在自己的位置上都三上三下了。张大彪,谁是我们新团的团长?谁说了算?

咱们工作打仗分开,生活上的事你说了算,打仗的事我说了算。要不团长和政委我一人干了。出了事我李云龙顶着……每当看到老李说这话时,我就觉得没准出事又够他喝一壶了。

不过到最后,连一向严明守纪的老赵都对老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越干越像独立团的人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

作为军人,他称职,作为兄弟,他有情,作为丈夫,他有种。当自己的老婆被抓走时,不论力量悬殊多大,不论指导员如何劝阻,老李毅然决然下令没有政治目的,就是打县城,救嫂子。而当和尚被黑云寨二当家杀害后,老李也不顾孔捷劝说,义愤填膺,一不做二不休,让新二团独立大队明白什么叫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但当为自己的亲人、兄弟血刃时,留给老李的心总是抹不匀的痛。不可理解的老赵开始后,老李终于说出了心中的苦涩:我不是铁人,我有一颗心,我有一颗肝,我有肝情。

收拾行李时唤不应声的和尚,坟前悼念替自己纳鞋的秀芹,虽然从始至终我们并未看到老李流泪,但我相信在他的心中一定隐藏着他人无法体谅的的酸楚,失去亲人战友是痛苦的,但他并没有被悲痛所击倒,依然像钢铁一般战斗在抗战前线。

《亮剑》将书中的人物现实化,而不是僵化的套用英雄的模式,将主人翁平民化,使得情节更加亲近更加让人信服,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这就是本来的历史。它把社会潜藏着的传统审美心理变成了现实,把战争题材领域呼唤了几十年的期盼变成了现实,掘出了中国式的巴顿将军。而其中塑造的各位好汉,他们不会惜命退缩,察言观色,随波逐流;他们对性情相投的战友肝胆相照,相濡以沫。

对世俗小人的狗苟蝇营,则嫉恶如仇。鹰飞得再低依旧是鹰。人们不会接受强盗和鲁莽,而是会接受具有强盗精神的英雄。

战争把这批士兵塑造成了职业军人。他们的任务是消灭对手并取得胜利。他们在战场上进行残酷的厮杀,他们之间的较量,不仅是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较量,更是狡猾与更狡猾、机警与更机警、勇敢与更勇敢、野蛮与更野蛮、坚强与更坚强、幸运与不幸运的之间的格斗!

战争是残酷的,每当想起断臂冲锋的骑兵连,刺刀见红的神枪手、土炮狙击的县大队、拉响炸药的八路军,觉得又是心灵的一次一次洗礼,一次震撼。多少革命者用鲜血和生命,为完成党和人民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老李的剑气也在我们心中锻造:

一个剑客,明知自己的对手是世界第一剑客,也应该敢于亮剑,死在对手的剑下,不丢脸。关键是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英雄和优秀士兵是集体的,因为他们受同一个传统的影响,发展同一个传统的精神和气质。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面对、敢于尝试的精神,即使失败了,也依然辉煌。

亮剑亮的是一种气势,是一种精神,是一种顽强抗战、顽强奋斗的精神,是我们军魂,是我们战争胜利的精神力量。

李云龙,一个把披肝沥胆的忠诚献给祖国的人,一个把四面楚歌的恐惧留给对手的人,一个把敢于亮剑的气魄留给后世的人。面对强大的对手,名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是亮剑精神, 尽管敌众我寡,实力悬殊,但是我们敢于和敌人以命相博,杀开一条血路,他们杀出了中**人的威风靠是一股气势,一腔热血,靠的是胆量,靠的是坚强的战斗意志,靠的就是这种军魂,中**魂!

亮剑读书笔记 篇2

丰富多彩的寒假开始了,我利用假期时间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曾经被改编成著名的、独领风骚的抗日电视剧。其中主人公独立团团长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逢敌必亮剑。”说到这里你一定猜出来这本书的书名。他就是著名的企业家都梁的作品《亮剑》。

主人公独立团团长李云龙是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雪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念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

《亮剑》中出现的军人,我都很喜欢,不管是敌人还是中国人,只要是军人身上都必定充满了足智多谋,为自己国家勇敢献身的精神。不过我痛恨的是那些出卖自己国家的汉奸,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他们就不觉得丢人吗?难道就不觉得可耻吗?与其苟活不如像李云龙他们一样铁骨铮铮、勇敢向前。

全书记述了抗日的八年之战,还有共产党与国民党的战争一直到。一个一个的战争故事读起来让我手不释卷。最后作者以一个悲伤的结局结束了这本书。

书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着亮剑精神。仔细的读就会体会到其中的奥妙。其中震撼我的地方就是李云龙在国家与朋友楚云飞之间的选择。他为了国家不惜和朋友在战场上刀锋相见。

我从这本书中领悟出一个道理:做人应该做李云龙这样的人,做一个坚强的、做事坚持不懈的人。

亮剑读书笔记 篇3

看完整集的新宝剑,我感触良多。电视连续剧中的许多场景,语言艺术,对事物的态度,都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受益匪浅。现在我就一些电视剧中的一些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

对于剧中李云龙是怎样带领他的士兵坚守信念,为解放事业奋斗的我的理解是:李云龙自始至终坚持着一个理念,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拥有勇于向敌人先亮剑的精神,绝不不战自退,畏敌如虎,狭路相逢勇者胜,只有敢于亮剑,才有取胜的机会,否则就会兵败如山倒。

对于李云龙的练兵之道我也有独特的见解:首先,对于新兵来说要从思想上灌输‘亮剑’精神,告诉他们要勇于面对对人,鬼子也是人,也是两个肩膀扛个脑袋,并没有三头六臂的,只有你比他们更不要命,鬼子才会怕自己。狼跑几千英里吃肉,狗跑几千英里吃屎。独立团的士兵一定是狼,一群狼,一群狼王统帅下的部队,这让敌人很害怕。

还有就是李云龙会不断进行练兵,日常操练基本功,练习刺杀技术,射击技术,以及学习有关游击战术,还会时不时的对敌人进行一些骚扰,比如打打伪军,偷袭鬼子的运输队,据点,有时候打打小股鬼子部队,让战士在实战中不断成长。养兵千日,用于一时,平时的努力换来战争的胜利。

对于赵刚,这个与李云龙密切相关的人物也不得不说。在赵刚刚到独立团担任政委的时候,李云龙最这个政委很不感冒,想尽办法想把他赶走,他自己也说到自己已经赶走两任政委了,于是乎,在平常生活中,处处刁难这个政委,冷嘲热讽,还说他在抗大读得是小广播,老在师长面前说他坏话,打扰他的行动计划。后来,赵刚展示了惊人的狙击技术后,李龙云改变了对政委的看法。

后来,在反围剿战争中,赵刚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了他们的退路,两人成了朋友。但李云龙始终给赵刚灌输这样的观念,军事上由他负责,生活才由政委负责,时间一长,赵刚也就慢慢的被李云龙给同化了,尽量帮助李龙云,让他展示他那独特的战争意识,让他无后顾之忧。抗日战争时期,**和共产党是友好的力量,但他们以前也有过深仇大恨,但面对国家利益,他们暂时放下了仇恨,但仍有一些小摩擦。

李云龙对于与**的关系处理十分到位,既不过分退让,也不异常强势,该打的时候还是打的,不让**有过分之举,以为独立团好欺负,但绝不会破坏抗战之统一战线。同时,李龙云和楚云飞本身也是很好的朋友,两者惺惺相惜,私下也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各为其主,抗战结束之后还是免不了一战,两者可谓真正的大英雄,公私分明,有着大局观。

李云龙手下可谓人才济济,张大彪,沈泉,魏和尚等等,打仗的时候,李云龙可谓用兵如神,人才合理利用,让底下的人才发挥其所长,使得独立团在大大小小的阻击战中取得辉煌战果。在战场之中,李龙云赏罚分明,有功则奖,有错者罚,李云龙十分爱护自己的部下,常常会为了自己的部下,做出一些惊人之举,比如在长征期间,在部队没有给养的情况下,纵兵抢粮,这在当时是很严重的错误,李龙云那时也因为这一错误差点被枪毙,最后从团长变成伙头军。正因为如此,独立团的战士们始终在李云龙的领导下团结一致,为抗日战争和解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看了新亮剑之后,不由得让我联想到现在房地产的行情,在国家严厉调控下,房地产行情好比抗战最艰苦的时期,这个时候我们也应该勇于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越是艰苦的环境,我们越应该坚持,在这段困难时期内,不断修炼自己的内功,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及业务知识,不断积累自己的能量,我们要做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因为我坚信,胜利的曙光不会离我们太远。

亮剑读书笔记 篇4

读完《亮剑》这本书后,使我受益非浅,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书中的李云龙几乎没有文化,性格粗暴,爱说脏话,但又极为豪迈,善于指挥,拥有天马行空般的作战想象力,直率、粗糙、无矫饰、心底透亮,有一颗赤子之心。在他的领导下,军队形成了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气势,打了一场又一场的胜仗。无论敌人如何强悍,逢敌必亮剑,而一旦亮剑,血溅七步,所向披靡,形成了独具一格的“亮剑”精神。

亮剑精神是种过人的胆略,必胜的气势,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在漫长的军旅生涯中,他一步步成熟起来。从这本书中,我感到战争的胜利不是来自一次战斗,而是来自所有人的团结奋斗。

只有当我们是亲兄弟,互相合作,才能充分发挥我们的力量。

由此,我联想到我们所从事的矿山救护工作,保护矿工兄弟的生命安全,保卫国家的财产安全,是我们义不容的责任,我们更应有种使命感和责任感。虽然没有枪林弹雨和炮火硝烟,但是井下救援现场浓浓的烟雾,高浓度有害气体的肆虐,鲜活的战斗场面、、、、、、无不考验着我们。

救护工作是很具有挑战性的,时刻都可能遇到许多困难,平时我们围绕“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常备不懈,战严寒,练酷暑,增强体质,大练矿山救护业务技能,提高指战员的素质,就是为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永不服输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 “亮剑”精神是一种坚毅果断、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亮剑”精神是一种谋定而动、坚决执行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战胜困难;“亮剑”精神是一种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集团队智慧,重拳出击;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能始终保持势头,继续前进。《亮剑》中最值得学习的是一种面对任何困难都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高度的执行力,

作为一名从事矿山救护的人员,肩负着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任, 面对矿山事故,我们就应义不容辞,赴汤蹈火。以人为本、安全救援是救援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不怕困难和危险,但我们不提倡盲目的勇气。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救护,我们更应该努力地学习和掌握现代化的救护装备和救援技术,努力创新,勇于超越,不断地加强和提高自身的应急救援能力,为矿山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亮剑读书笔记 篇5

铁血军魂————《亮剑》观后感

西宁四中高一(7)班宋生慧

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境中也可以求生存、求发展的人。

在战争年代,两军对峙,双方争夺的是阵地,退一步就等于是把自己的阵地让给了敌人,也等于是把胜利的希望让给了敌人。正是因为解放军在敌人面前的勇气和不屈不挠,才把鬼魂赶出中国,把国民党赶出大陆,成为真正的勇士和最后的赢家。同样 ,在战场上我们的战士要有“亮剑”精神,明知不敌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宝剑,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 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一块“阵地”拱手让给我们的敌人。

对于战士们来说敢不敢是态度问题,能不能是能力问题,但只要有一颗勇往直前的心便什么也不怕。观看了《亮剑》,我这才明白抗日战争的艰难,才明白今日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才明白当代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如此之重。

《亮剑》中孔捷在遇到日本山崎大队的时候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惨败。当他被撤职的时候对李云龙说过这拨鬼子是如何如何的神勇。如果在这个时候李云龙害怕了,失去战斗的勇气的话,何谈后来的全部歼灭山崎大队?

事实上,做任何事都很困难。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看待困难,正视困难。如果每次遇到困难都躲闪,只能从远处看到胜利,只能在通往胜利的道路上绕道而行,决不能站在胜利的立场上。 其实,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我们不需要去想结果是怎样的,更不必为我们是否会克服困难而取得最终的成功去考虑,或许坚持下来才是真正的成功,难道不是这个道理吗?

进一步讲,其实,有的时候困难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只要我们有勇气抽出宝剑,敢于亮剑拼搏,必能砍开一个缺口,冲出重围。无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在生活中,当我们认为很难做枯燥的工作时,我们都应该学会找出自己的原因并努力改正。也许正是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阻碍了我们向前迈进。

因此,能够绕过困难的人只能算是被动的适应者,能够克服困难、向前迈进的人才是真正的勇敢者。每一个战士都要拿出自己的勇气和魄力,才能在大战中披荆斩棘,大有作为。

其次,“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大气,一种豪气。同样,大气和豪气也是成功人士,特别是像李云龙这样的有勇有谋的得力干将所必须具备的。大气,顾名思义就是不小气,大气者有容人之量,有舍生取义之勇,更有不计较个人得失之度。

古语有云: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从古至今的成大事者,没有人是因为算计个人的得失而成为伟人的。

他们总是为一个信念和目标而奋斗,最终,他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然的。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人是难以做成大事的,因为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了细枝末节上,而忽视了全局的统筹规划。如果李云龙每打一次仗就计算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钱,会升官几级?

那他不但打不赢一场又一场战争,恐怕还会成为敌人猛烈炮火的牺牲品。因为考虑到这些个人利益的得失,会使他失去理性判断的能力,也会使他失去一批为他生死存亡的好兄弟。因为在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平衡中,总是加上个人利益的分量,这种平衡就会失去平衡,也会使人心胸狭窄,心胸狭窄的人不会赢得同事们的尊重和肯定。

然而,最终,李云龙成了将军。这不是因为他为之奋斗,也不是因为他关心个人得得失。相反,在做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是公平和自由的,自然得到了他应得的。大气者应有容人之量,因为我们总会在无比残酷的现实社会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也许有的人的性格不是你所喜欢的,也许有的人的处世原则是与你相悖的,但是这些人都可能各有所长,不能因个人的好恶去判断一个人品性的好坏,必须摆正自己心里的天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友好的对待每个人,在心里刻下一个微笑,对每个人微笑,包括生活。

其次,“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壮志豪情。志气是每个成功人士天生所拥有的,在他们的心中总蕴藏在壮志豪情,只是会在某一时刻突然爆发出来的。

法国著名将军拿破仑曾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以做人应当有志气,解放军的志气是赢得战争的胜利,最终夺取政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的志气是好好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最后,“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威信。李云龙在团里威望很高。即使被免去团长的职务,他的威望仍然压倒一切。所以,总能干一些别人做不到地事情。

古人云:“有威则可畏、有信则乐从,凡欲服人者,必兼具威信”。有威严那么就会让人敬畏,有诚信人们就愿意跟随,凡是想要让人信服的人,必须同时具有威和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威信。

李云龙,一个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土八路人,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兄弟们会毫不犹豫地追随他?这就是他所建立的威望,这使兄弟们觉得有一句话值得追随他。威,通常是指威风,威严,但我觉得“威”更明确的是指责任心、气魄,敢于作出承诺,勇于担当大任。

待人处事,君子能够正直坦然,人生并非一帆风顺,做事业更有艰难险阻,真正的大丈夫这时就需要敢于站出来,“我来做这件事,我来完成这个任务,我保证取得成功”。别人不敢做的你敢去做,别人不敢答应的你敢作出承诺,这样周围的人能够佩服你的勇气,你的气魄。遇到困难,退缩不前,或者明哲保身,都不算是真正的君子,而想要坐享别人成果的人,更是让人所不齿的奸诈小人。

信,“言必信,行必果”。君子作出了承诺,出列一步,显其威风,这并不足以取得威信,还需要“信”。只会作出口头承诺却不兑现的人,是空想家,空想家相较于无所作为的懦夫,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性质是一样的。

兑现的人,是空想家,空想家相较于无所作为的懦夫,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性质是一样的p>

“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这毫不夸张,一个“信”字,赌上了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连人格都失去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呢?做人要诚信,做事更要诚信。

总而言之,亮剑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言而总之,希望全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行动中努力拼搏,敢于创新,营造一片新天地。

只要勇往直前不能也会变为可能,犹犹豫豫、唯唯诺诺能也变为不能,所以亮出我们的宝剑,一路冲杀,勇往直前。

亮剑读书笔记 篇6

最近一段时光闲来无事看了看《亮剑》这部书籍,因为偶然间听人说过这本书与电视上是两个版本,电视顾及因素而改变了许多,其实它称得上是一本好输便**了这本书,书的前半章与电视上并没有什么差别也没有让我看到引起兴趣的地方,无论是哪些方面都未曾看出它在同类型作品上的突出,所以我把这本书束之高阁不再翻阅,但是最近的一段时光因为某些原因又把接下来的方面接着阅读,后来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我,晚上甚至都熬到不得不睡的时候才休息。随着剧情的起伏,心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它完全翻过来的时候,就会陷入一种沉默和一种更加激情的状态。当然,它更多的是一种平静的状态,一个人的无声思考。

愤怒,无奈,伤心,感慨,佩服,太多的情绪充斥在内心之中,那个年代的疯狂愚昧极端是可以从现在周围人的身影上可以想象的,对于后来的善后工作也感到后来人的心胸宽广,没有一定的胸怀是容忍不了某些人的,对此我感到十分佩服,相比之下自身胸怀是狭窄的,若是以我的性格恐怕是要收拾不少人的,这样的行为是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无法稳定局面。我是不甚了解的,也无心对那些勾心斗角使劲卑劣虚伪的手段感兴趣,对于乐于此道的人相来也是不齿的,不想过多的去评价那个年代,因为太多的书籍描述过那个令人极其痛苦的时光,,人一定要有思考的意识要有质疑的精神,不能从众心理盲目相信个别人或者是个别行为,毕竟没有人是万能的他自身一定会存在一定的错误与成绩。

我的心胸是狭隘的,这使我在很大程度佩服后来的决策者,对于过错与成绩要分开来不能轻易抹除也不能全盘否定,若是我做到这些恐怕是需要很大的心力的,也需要在很大程度上说服自己而不能轻易做到。从书中感到了人性,我始终认为人性是具有一定的阴暗与残忍的,只是有些人表露了出来,而有些人永远把这些埋藏了起来使这些不能成为性格,不能否则好人但同时也要重视人的性格问题,似乎有些想像于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亮剑读书笔记 篇7

干工作,人都需要一种精神,需要一种勇气,那就是永不言败、不怕困难、知难而上、勇往直前的精神和勇气。

读完都梁写的《亮剑》(解放军出版社。2005。3)后,我感到最具有此精神的人物,那就是主人公:李云龙,他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

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部队,往往具有培养英雄的土壤,英雄或是优秀军人的出现,往往是由集体形式出现,而不是由个体形式出现,理由很简单,他们受到同样传统的影响,养成了同样的性格与气质。任何一支部队都有着它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与性格,是由这种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与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国家进行了22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这种军魂,靠的就是我们的军队广大战地指导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是我们国家军队的军魂:剑风所指,所向披靡。

《亮剑》中孔捷在遇到日本山崎大队的时候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惨败。当他被撤职的时候对李云龙说过这拨鬼子是如何如何的神勇。如果在这个时候李云龙害怕了,失去战斗的勇气的话,何谈后来的全部歼灭山崎大队?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困难的,关键看我们如何去看待困难、正视困难。如果每次遇到困难就躲开,那么永远只能远观胜利,只能在通往胜利的道路上迂回,永远无法站立在胜利的阵地上。有的时候困难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只要我们有勇气抽出宝剑,敢于亮剑拼搏,必能砍开一个缺口,冲出重围。

亮剑精神是一种勇气,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我们也要勇往直前,豪不退缩;亮剑精神是一种团结的力量,一个优秀的集体,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豪气当头,饱含着势不可当的爆发力和强大无比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亘古不变的灵魂;亮剑精神也是一种气魄,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著,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亮剑精神还是一种敢于战斗、善于战斗的精神,是一种自强不息、主动出击、锲而不合的行动力,是一种敢于负责、压倒一切的霸气。亮剑精神不仅是军魂,还是工商事业和个人发展壮大的精气神。亮剑精神正以一种狂飙突进的冲击力,被许多单位和知名企业作为竞争与强势发展的战斗决胜力!“亮剑精神”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深入到各行各业,唤醒了人们心中沉睡已久的“扬眉剑出鞘”的英雄情结。

勇气可嘉,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

《亮剑》中,战争把这群军人塑造成职业军人,他们的事业就是消灭对手,取得胜利。他们在战场上进行残酷的厮杀,他们之间的较量,不仅是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较量,更是狡猾与更狡猾、机警与更机警、勇敢与更勇敢、野蛮与更野蛮、坚强与更坚强、幸运与不幸运的之间的格斗!这是以往军事的战争题材作品中很少出现的。

人的一生就如同在打一场持久战,我们每天的工作中都有可能遇到想象不到的困难,这个时候如果你退却了,就有可能失去机会,被淘汰出局。因为在这个不进则退的时代里,你别无选择只能快步前进,永远不要企盼有第二只贪睡的“兔子”在前面等着你。人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就必须把握住身边的每个机会,像李云龙那样视困难如草芥,手持利剑,才能突出重围,拥抱成功的光环。

亮剑精神不但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更是一种人性的升华。凡事争取就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不争取成功的概率就只能为零。只有站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用更广阔的视角去筹划一件事,去洞察周围的世界,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人的存在很简单,但是人的生存很艰难,成功更艰难,因为它需要我们给予生命更强大的智慧和力量。这本《亮剑》小说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教我在工作中如何亮剑,以气势和本领攻克一个个难题和堡垒,劈出一片让自己能施展拳脚的天空,和我们的工商队伍一起朝着不断前进的方向奔跑,拥抱成功的太阳。

亮剑读书笔记 篇8

中国脊梁

——读《亮剑》有感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初识李云龙将军,还是在年纪很小和父母一起看电视剧的时候,在那时,就对这个勇敢无畏、重情重义却又狡黠粗犷“兵匪”极感兴趣,甚至崇拜。

在中学阶段,得以品读都梁先生原汁原味的**《亮剑》,顿觉心中“老李”的形象更加丰满深刻了许多。

《亮剑》这本**,主体是写李云龙波澜壮阔的一生,其次通过描写配角与他共事的经历,烘托出人物更加饱满的形象。读完全文,我最直接、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感动。警卫员魏和尚惨死,李云龙不惜冒着解除职务的风险,也要剿灭山贼为兄弟报仇,让人感动于那种用生命铸就的战友情谊;县城城楼上,李云龙忍痛割爱,牺牲自己的新婚妻子,开炮轰开城门,保全了大部分战士的性命。

感动世界的军人精神,是革命时代工农兵的普遍精神,是现代军人所缺乏的。而也只有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中,才有那些心甘情愿去为了心中的火花奉献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的精神。在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远离了战争的喧嚣,习惯了舒适的生活,很难有那种精神。

我们需要的是从这些热血的话语中找到鄙视一切、舍己为人的精神。为了找回我们民族正在慢慢失去的凝聚力,这本书很值得每一个年轻人作为人生标杆去阅读、去领悟、去朝之奋斗。如果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的话,中国梦的实现指日可待!

透过战争的硝烟,我们看到,十余年的军旅生涯塑造了李云龙这个极具个性、有血有肉的硬汉形象:他好战,善战,直率同时又蛮横,作战勇猛,善于逆向思维,从来不按照固定章法打仗,如果自己的战术比上级指示效果更佳显著,他会毫不犹豫地违抗命令;他性格多面,对待战友满腔热情,绝不会落下一个战士,他又有一股“匪气”,酗酒、骂娘成了家常便饭,遇到不顺眼的事情,他会“跳着脚地骂街”。有人认为李云龙“是一个十足的‘兵痞’和‘土匪’,同时也是我军的‘军盲’。

他一点都不像我军的军官;他根本不懂我军的组织原则和革命纪律;他没有人民军队的滋味。”但正如电视剧中李云龙扮演者李幼斌先生直言:“过去的军人正而八经,让人觉得有点死板,说实话不太真实,可李云龙却很鲜活。

”对于李云龙像土匪的批评,李幼斌不以为然,“人无完人。哪个人没有缺陷?谁这辈子不说几句脏话?

李云龙是那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抗日战争需要这样的士兵。李云龙是为战争而生的。”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如果严格要求一名军人遵守各种道德规范和礼仪章法,完完全全活出一个在世圣人的形象,未免也过于苛刻且毫无意义了。

李云龙这一形象塑造的成功,在于无论是**还是电视剧,都把共产党军队当做人来演,也把国民党军队和日军当做人来演。在剧中,有高风亮节的**将领楚云飞,也有狡诈残忍的日军军官山本一木,和抗日神剧们表现的痴呆一般的**和日军所不同的是,无论是楚云飞还是山本一木,都有着足以抗衡主角的实力和智慧,有着正经的军事素养,并且都能给主角带来巨大的危机和压力,而这些都是现行国产抗日剧最缺少的精髓。战胜痴呆一样的敌人并不能展现主角的神勇,相反,还是对居于绝对劣势依然誓死抵抗日军来犯的先烈们的侮辱,而战胜那些“战神”一样的敌人,才能体现我**人作为中**魂的光荣。

纵观整本书,李云龙一直都有一种精神,那就是亮剑精神:古时候剑客碰到武艺高于自己的剑客,明知不敌,却毫不犹豫的拔出自己的剑,虽败犹荣,这就是军人的亮剑精神。正是这种精神,带来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中国解放的胜利。

我们在读**的同时,也要感悟这样的精神,去领会先辈的意志和经历,在文字中摸索,在语句中穿梭,重回那个炮灰纷飞的年代,去感受那代人的心路历程,这对我们培养正确的爱过观念至关重要。在生活面对困难时,狭路相逢勇者胜,更是一种必胜的态度。人可以不强大,但不可以惧怕;人可以被打败,但永远不能被打败。

只有有了这样的亮剑精神,我们才能克服日常生活中所要面对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去到达我们人生新的巅峰和辉煌!

今天,我们生于和平之中,但我们仍然需要有一颗和平与危险的心。日本右翼的不断挑衅、南海问题的持续加深和国际形势的动荡,都在迫使我们这些新时代年轻人要铭记那些为我们带来和平的人和事,谨记先辈洒下的热血,牢记老一辈革命先烈的荣光。我们不仅要做一个与时俱进的人,更要直面历史。

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在我们这个时代实现伟大复兴,走向更高更好的光荣!

亮剑读书笔记 篇9

亮剑读后感

剑,古之兵器圣器至尊至贵,曾被历代王公显贵、文士侠客、奉为神器顶礼膜拜,从西周到清末,象征身份地位的佩剑之风盛行一时,剑又是杀伐斩决的利器,它是王者问鼎天下的霸气,它是将军纵横驰骋的骁勇,它是侠士扫除**的利器,它已不是物质的了,而今它已成为一种精神的代表,这就是象征着中华民族威武不屈、顽强拼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亮剑精神。

如果祖国受到侵犯,热血男子汉应该自强不息,喝家乡的酒。一旦英雄离开,他会让鲜血染成最美丽的花朵,洒在我们的胸前。伴随这激昂的旋律,主人公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奋勇杀敌,前赴后继的壮烈场面—浮现在眼前,李云龙在作战中,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逢敌必亮剑,绝不含糊,在对手面前要勇于亮剑,这才不丢脸,亮剑就是宣言,它宣告中华儿女誓死捍卫国土,坚决抵抗侵略的决心和意志。

亮剑是一种胆识和气魄,在影片中,多次出现了李云龙带领部队与自己强大敌人顽强战斗最终赢得胜利的场景,骑兵连为了掩护部队撤退,被几倍于自己的敌人包围,但他们仍然昂然面对,一次次催马挥刀,呐喊冲杀;到最后只剩下了连长孙德胜,他目光坚定、面无惧色在那一片显得异常空旷的原野上,一边嘶哑的喊着骑兵连进攻,一边用只剩下的一只手臂挥舞战刀冲向敌阵,是何等的英勇、何等的壮烈,这就是面对危险、困境显现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这种亮剑精神激励和感染了每个中国人,也让侵略者佩服,正是凭着这种亮剑精神,李云龙和他的部队才会威镇敌胆,才能狭路相逢勇者胜。

亮剑读后感

《亮剑》是以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不断发展壮大的环境为背景,它刻画了一个战场上的传奇人物——李云龙,他近乎完美,但又缺点十足。

他,是一个完美的指挥家。李云龙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农民气息浓厚。在军阀混战、人民贫困的时代,他属于最革命的群体。从红军长征到抗日战争再到解放战争,他指挥过无数次战役,曾与警卫员双入敌区,杀死日军多名军官,给日军以重创,因此而升职,后因杀死被招安的土匪而被降职,曾三降三升。

他创造了战无不胜的神话。日本人花了10万元买了一个人头,但没人能赚到钱。从独立团到野战军,由于一个火爆的领导,全团、全军官兵的脾气变得火爆起来。他拥有超乎常人的军事才能,似乎他就是为战争而生的,离开战场,他的人生就变得毫无意义,这使得他晚年非常寂寞,他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他在战场上决不会退缩,即使他知道前面的路不清楚,他也会勇敢的。即使是牺牲,也只有前胸迎接子弹,而不是后胸、大海、血肉,才显示出英雄主义。

他,是一个孝子严父。李云龙曾与母亲沿街乞讨,母亲总把食物留给他,不料母亲饿死途中,每当看到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回想往事,他都潸然泪下。在三年的经济困难中,家里没有大米。保姆觉得她拖累了李家,于是绝食了。李云龙却把张某的母亲当成母亲说:

李的家人和她的家人是一体的。李的家人将与她同甘共苦。李家吃什么,张妈妈就跟着吃。几句平凡的话语,道出多少人间辛酸啊!

亮剑读后感

在生活中,也许有人会指导我们如何创造生活,也许有人会帮助我们如何找到幸福。但自己的生活由自己去过活,自己是自己天地里最自由的鸟儿,不受羁绊,不遭束缚,展翅在自己的天空中绘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蓝图。

快乐不止一种,别人可以那样快乐,我可以这样快乐。

在我看来,一切权威都不是权威,别人可以影响我,但绝对不可能命令和强迫我去做。

在这里,我也希望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不要刻意追求任何东西,要独立。应该是自己的,要拿起来,不要害羞;不应该是自己的,要放下,不要依恋。

亮剑读后感

前几日又看了一遍《亮剑》,除了见识到李云龙将军强烈的个性以外,还领悟到了一个道理。

全国解放后,南京军事指挥学院任命国民党正规教师任教李云龙等中共领导人。这位正式教师对军事事务很在行。他不仅对二战中的一些著名战役了如指掌,而且能给予深刻的分析和评价。但就是他,为什么还当了斗大字不识一个的李云龙的俘虏呢?

除了当时的国民党不得民心以外,我想国民军失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太不注重实际情况。马谡失街亭的古训难道还不值得思考吗?

当时李云龙将军在学习《孙子兵法》时以外地发现原来书中介绍的许多兵法就是自己在实际战斗中所用的战术。

我想李将军有了文化之后,也可以写一部战争艺术,一部融合了自己和同志战斗经验的战争艺术。这本书肯定和他本人有同样的个性。

亮剑读后感

这种大敌当前、困难面前顾全大局,不顾个人利益,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崇高精神是取得这次战役胜利的关键。商场就像战场。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今天,这种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服务、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精神,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试想,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困难呢?

亮剑读书笔记 篇10

当前正值集团合并重组之际,我认为在集团整合的过程当中,不单单是资产、资源、业务和人才的整合,向我们云南建工在过去所展现出来的“高原铁军”的精神品质也应该得到传承和发扬。

我在集团合并年加入总承包部。可以说,像我这样的一群人才是真正的新一代建筑投资者。铁军精神自然由我们继承,继承铁军精神的使命自然由我们完成。传承铁军精神不是仅仅只靠几句口号,几个宣传标语。

是要靠我们理解、体会、领悟“高原铁军”的意志品质,并在工作中将其继承和发扬光大。特别是刚从学校步入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工作环境和条件要求比较高,在一线岗位上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和消极工作态度。

但是,回顾集团的历史和许多领导的经验,不难发现,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有在艰苦的环境中稳扎稳打、奋发有为,企业才能成长,个人才能成长。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才能更好地继承和发扬铁军精神。

建投集团的巨轮已经起航,不前进就逆流而上。就像陈文山董事长2011年9月3日那天所说的那样,“不成功,只能随金沙江漂流而去;成功了,就能逆金沙江而上!”不成功,这艘巨轮只能被时代的潮流所淹没;成功了,就能航向更广阔的世界!

作为总承包部和集团公司的一员,只有继承和发扬高原铁军精神,才能为建设投资巨轮的未来进步做出更好的贡献,在这个平台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亮剑读书笔记 篇11

亮剑,不只是一种精神

作者: 学校指导老师:

“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你倒在对手的剑下,你仍然会为自己的失败而骄傲。这就是剑灵!”在《亮剑》中,主人公李云龙的这番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遭受挫折时给予我坚持下去的决心。

“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只要我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刻,狭路相逢勇者胜,在任何时候,只要有亮剑精神,就一定能剑锋所指,所向披靡!”李云龙明知和对手实力相差悬殊,却一次次勇敢地向对手亮剑,无论是歼灭山崎大队,还是大闹聚仙楼,无论是打下平安县城,还是与老对手楚云飞的狭路相逢,他都亮出了自己的利剑,亮出了英雄的气势,最终取得了胜利。

李云龙经历了许多挫折。他因纪律问题多次被降职;在日军的扫荡运动中,勤劳发达的部队损失惨重,病重,几乎被日军活捉;在新婚之夜被山本一木率领的特种部队偷袭,拼尽全力才死里逃身……但他一次次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丝毫没有被削弱锐气,这不正体现了一种敢于向失败亮剑的精神吗?这种精神不是我应该学习和学习的吗?

剑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力量和策略。以卵击石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之举。李云龙虽没有上过军事院校,却身经百战,积累下丰富的经验,每次的战斗并不只靠拼命的精神,而是有一套布部署计划。

在实际学习中,我们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制定计划,注重方法,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这才是真正的剑气。

学习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到处都可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这时,我们也要发扬亮剑精神,勇往直前,不怕失败,只有这样,才有希望提升自我,取得进步。当碰上难题时,不要急于退缩,换一种思路,问题也许就会迎刃而解。当你一次考试不及格时,不要自欺欺人。耐心地找出原因。知道羞耻之后要勇敢。你下次会成功的。

现阶段的中国同样需要这种精神,虽然在无数个像李云龙这样的英雄的斗争下,中国得以获得一个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虽然离抗战胜利已有六十多年,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危机依旧存在,我们的某些领国摩拳擦掌,肆意挑衅,许多国家还对我们怀有敌意,我们岂能不居安思危,时刻保持亮剑精神?岂能不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主动出击,维护****?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建设和保卫祖国的未大使命。剑的精神是新时期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剑是一种不屈不挠的毅力,一种敢于做某事的责任,一种不惧怕力量和牺牲的精神。亮剑,不只是一种精神!

亮剑读书笔记 篇12

《亮剑》观后感

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剑灵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境界,一种敢于担当的品质,一种胜利的信念。正是这种精神让我想了很多

李云龙说:“如果人人都不敢承担责任,那我们这支部队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哪怕剩下一兵一卒,也要誓死保卫阵地。

这是对国家负责。” 这就是种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即使工作可能并非风风光光,但我们的民族正是有了我们的存在而不断发展,我们的社会因我们的存在而散发出耀眼的光辉p>

一个人的知识、能力和才能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一个人缺乏责任感和责任感,就没有多大用处。即使小用,也令人担心。亮剑精神是一种对事业的奉献、忠诚和责任,表现出一种气势、勇气和超越。我们要学习和发扬亮剑精神。

当我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碰见各种困难和阻碍的时候,要敢于“亮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自我超越的意识!

《亮剑》中最值得学习的是一种面对任何困难和敌人都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高度的执行力,“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永不服输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就不会叫苦连天;“亮剑”精神是一种坚毅果断、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亮剑”精神是一种谋定而动、坚决执行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战胜困难;“亮剑”精神是一种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集项目部所有人的智慧,合力出击;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项目部才能始终保持一种气势,勇往直前,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红旗谱读书笔记


今天泡泡演讲稿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红旗谱读书笔记”的文章。享受读书的乐趣,是一种令人放松的体验。阅读作品后,我内心感受颇多,被作品所打动。读后感则能将这些心得更好地记录下来。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收获,请与朋友们分享!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1

参观红旗渠学习心得

在建党97周年之际,公司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分子于7月中旬奔赴太行山区的河南省林州市,参观了举世闻名的水利工程,被世人称之为“人工天河”的红旗渠。

红旗渠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林县人民在条件十分艰难的情况下修建的,从太行山的山腰引漳入林,这项工程被世人称之为“人工天河”,在国际上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红旗渠的精神震撼太行,感召岁月,巍巍太行山记录着林县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自力更生,无私奉献,艰苦创业的丰功伟绩。当年的自然环境极其恶劣,不仅缺少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平,还有三年的自然灾害也给林县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难,缺衣少粮十分艰苦。就是在这样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下,林县人民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不畏艰险、不畏困难、团结合作、无私奉献,用血泪和汗水浇灌出举世闻名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创造历史又一奇迹。红旗渠的建设不仅仅是建设了一个伟大的水利工程,更是树立了中华民族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伟大精神丰碑。

如今走进林州人民用智慧和血汗创造的世界瞩目的人工天河红旗渠,走在干渠的堤坝上,看着绵绵流淌的红渠水,感受着红旗渠的宏伟壮丽,惊叹和敬仰红旗渠的建设者们。他们经过不断的艰苦奋斗,克服重重艰难险阻,穿越太行山的悬崖绝壁,险滩峡谷,遇山凿洞,遇勾架桥,开山劈路,历时十余年,于1969年修建完成。

身临其境参观了红旗渠,结合本职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感悟:

一、红旗渠之所以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历经十年艰辛最终修筑成功,团队精神是基础。要想把事情干好,没有清晰的思路、团结的集体不行。红旗渠是当年林县县委书记杨贵带领一群有梦想、有信仰的人共同建设完成的。这个团队很好,这是成功的基础。做任何事情,必须具有团队精神。保险理赔工作不是一个人的单打独斗,需要依靠团队的力量。公司客服部的员工是核心团队,公估公司和代理公司的代查勘人员也是团队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大的团队,只有团队各方面人员团结协作、同心协力,才能把分公司的客户服务工作做好。

二、红旗渠的建设体现着创新精神。红旗渠引的是山西漳河之水,把山西的水引到河南的想法,首先就是思路的创新。在整个修渠过程中,遇到了数不清的困难,也不断的涌现出各种创新的举措。所以做任何事情、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创新。目前我们公司处在发展初期,理赔服务基本上依靠代查勘,很多其他大公司的管理办法在这个阶段无法照搬使用,只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出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法,并不断的修正和完善。

三、红旗渠在建设过程中分工明晰、职责明确、人尽其才,充分体现了科学管理。科学管理的核心就是“明确分工和提高效率”。一个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分工明确,我们公司也需要这样。每个岗位、每个小组、每个科室都要有明确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了,每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效率就提高了,科学管理就收到了实效。

通过这次参观红旗渠,使我身心倍受鼓舞,激发了对工作的热情,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发扬红旗渠精神,坚持学习文化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力。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时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党员积极牢记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倾情奉献自己的力量,热情的为党和人民服务,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共产党员,深刻领悟红旗渠精神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力,为祖国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2

《红旗谱》讲述了锁井镇农民的革命斗争,再现了那个军阀混战、日寇侵华的危急年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农民真实而又复杂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作品通过三代农民的不同斗争道路及其命运的历史性变迁,力图深刻地勾勒出中国农民在民主革命中寻找解放的曲折历史。这部历史的展开,立足于反割头税和保定二师**等斗争,反映了冀中农民运动的风貌,同时他们又与全国范围的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秋收起义等遥相呼应。这样,冀中平原的风云,不仅成了大革命前后中国革命的写照,而且把农民的反抗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反抗过程的描述,概括了民主革命斗争的历史,艺术地说明了亿万农民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体力量,农民的反抗斗争,如不汇入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洪流,就不可能获得成功。

《红旗谱》成功地塑造了各种人物形象,其中有沉着历练的朱老忠,贪得无厌的冯老兰;有执刀仗义相助的严老祥;有糊里糊涂的朱老星;有庄稼正义的“乐天派”伍老拨;有狭隘孤僻的老驴头;有封建顽固的老套子有变换花样剥削压榨农民的“新型刽子手”冯贵堂;有狠心手辣、贪得无厌的冯老兰;有憨厚淳朴的严志和;有欺软怕硬、甘当狗腿子的李德才;有为北伐入狱的严运涛;有被抓强迫当兵的朱大贵;有后继哥哥道路的严江涛;有积极向上、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严萍;有出身地主门庭的革命青年张嘉庆;有热情奔放、忠于革命的农村姑娘春兰;有舍身独挡恶霸的朱老巩,附炎趋势、好管闲事的严老尚等等。《红旗谱》塑造了三代农民的英雄形象,特别是横跨两个时代的农民英雄朱老忠的形象,让我感触颇深。

朱老忠是一个跨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两个历史阶段的人物。在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里,他从父辈那里继承了豪爽正直、刚毅不屈的斗争精神,传统农民的英雄的性格特征在他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斗争实践中,他增长了斗争的才干,提高了革命觉悟,在原有的农民英雄的基础上增添了一种“新质”,使其最终成为一个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的农民英雄典型。而不甘屈服的反抗意志和善用智谋的斗争精神是朱老忠性格的核心。与父辈相比,他有着更多的斗争的智慧,懂得了斗争的策略和方式,恰当地处理“脯红鸟事件”,便是他善用智谋这一性格特点的显露。朱老忠有句口头禅:“出水才见两泥腿”。这可以说是他韧性性格中的一个凝结点,也是他不同于一般农民形象的一个显著特征。这句话除了蕴有韧性精神外,还有一种必胜的信念。

春兰是当代文学创作中最优秀的农村闺女形象,他与运涛的相爱过程,从两小无猜到以身相许,再到忠贞不渝,都写得朴实无华,真挚动人,表现出在北方保守的伦理下,农村姑娘对新生活的向往和美好感情,作品中最美的段落大多与春兰有关,不仅描绘了美丽的田园景色,在浓郁的春野气息中,包含着作家对农村生活的眷念。而江涛,运涛,大贵青年一代成为著作中革命思想的领头人,反抗斗争的真正战士,是中国革命的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他们正是这烈火的领头人,体现了中国革命思想根固人心,共产党的精神无处不在。

《红旗谱》是真实的,它将生活气息和革命斗争精神达到和谐的统一,它既写出了祖国历史的风云,农民心里的演变,又再现了中国农民走向革命的过程,总结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农民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农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组织起来,革命才会胜利。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3

梁斌的《红旗谱》讲述了锁井镇农民的革命斗争,展现出几代人誓死与黑暗社会抗争的坚强不屈、英勇无畏,塑造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红旗谱》再现了那个军阀混战、日寇侵华的危急年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农民真实而又复杂的各种形象。有舍身独挡恶霸的朱老巩,执刀仗义相助的严老祥;有狠心手辣、贪得无厌的冯老兰,附炎趋势、好管闲事的严老尚;有沉着历练的朱老忠;有憨厚淳朴的严志和;有变换花样剥削压榨农民的“新型刽子手”冯贵堂;有欺软怕硬、甘当狗腿子的.李德才;有为北伐入狱的严运涛;有被抓强迫当兵的朱大贵;有后继哥哥道路的严江涛;有出身地主门庭的革命青年张嘉庆;有热情奔放、忠于革命的农村姑娘春兰;有积极向上、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严萍;有糊里糊涂的朱老星;有庄稼正义的“乐天派”伍老拨;有狭隘孤僻的老驴头;有封建顽固的老套子……

从锁井镇农民的革命斗争方式,可以明显看出一代比一代进步。朱老巩是赤膊上阵,拿起铡刀拼命。朱老明他们采取所谓对薄公堂、和地主打官司,这注定要失败的,就像冯贵堂说的:“好像吃炸焦肉、蘸花椒盐儿。吃不完咱的炸肉,就把他们那几亩地蘸完了!”到了朱老忠和江涛,他们接触了党,党教导他们要团结群众,走群众路线的道路,于是所发起的反割头税的斗争就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这说明中国农民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更好地团结起来,战胜阶级敌人,解放自己。

小说开头加写了楔子,回忆了三十年前发生在锁井镇上的“朱老巩大闹柳树林”,对塑造朱老忠这个人物来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样就把朱老忠从小就放进强烈的阶级冲突的环境中。写他父亲朱老巩和冯老兰冲突,不久吐血身亡;写他姐姐被人,然后又写她怀着不共戴天之仇逃走,到北京当小工,在天津学织毯子,他想到:这一条线一条线的,织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呀!于是背起铺盖卷下了关东,在关东挖参、淘金,积攒了一些钱,回来安家立业,准备报仇。在此之后,朱老忠参加反割头税运动,给二师学生送粮,到思罗医院营救张嘉庆,充分表现了他在统治阶级压迫下的叛逆性格。同时,作者又在细节上加了穿插,如脯红事件;老奶奶暴死,朱老忠主持严家丧事;代严志和去济南探监;探监之前,又在家里作安排,对涛他娘、春兰等都嘱咐了一阵;拿钱给江涛上学……这些生活细节都烘托了这个人物的高尚品质。

与朱老忠的性格不同,严志和则表现的比较“软善”。当他听到朱老明说要和冯老兰打官司,为了朋友,心里不平,毫不犹豫的说了一句:“有我一份。”结果官司打输了,他也跟着输了一头牛。他因为怕回去见了涛他娘不好交代,便不声不响的离开了锁井镇。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是多么朴实、善良。他帮助朱老忠建立家园,粮食不够,互相凑合一下过去。爱朋友、讲义气,舍己为人,这些地方他和朱老忠是相同的,但他没有朱老忠的明朗、豪迈、勇于斗争的气魄。江涛回来动员他反割头税,他就说:“算了吧!咱们别革什么命了……”运涛遇到贾湘农,回家和严志和谈起,他就不想支持运涛。朱老忠就不同,不但鼓励运涛去找贾湘农,还说他在关东时就听说过苏联是无产阶级掌政,打倒了资本家和地主……江涛要到城里去上学,严志和顾虑重重,朱老忠说应该去,他也就认为可以去了。朱老忠和严志和的性格在种。种事件当中,通过对比的方式展现的淋漓尽致了。

作者在刻画张嘉庆与严江涛时也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同样是贾湘农教育成长下的革命青年,但他们在性格上却截然不同。张嘉庆,一个地主家庭少爷出身的革命者,入二师以前曾领导穷人抢自家地里的棉花,开展秋收运动,性格暴躁,人称“猛张飞”。而江涛则是贫苦农民出身,父兄的苦难、老奶奶的暴死,许多不幸的事情接踵而来,对他刺激很大。再加上家庭经济的困难,花钱读书不容易,逐渐形成了他稳妥慎重的性格。这两个青年在一起工作,人物性格就鲜明的表现出来了。江涛性格比较柔和,做事细微沉稳;张嘉庆则有些楞手楞脚,做事莽撞,干了再说。江涛家里虽穷,身上则穿得干干净净;张嘉庆则不修边幅,破鞋破袜子,买了新鞋子就把旧鞋子搁在人家花砖地上。江涛在斗争中往往能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而张嘉庆的革命观点比较“左”,多少带有些左倾盲动情绪,有时论调很偏激,如批评江涛不该谈恋爱,革命者不能有爱人。在二师学潮中,对是坚守学校阵地与敌人硬拼还是撤回乡村开展敌后抗日救亡运动,张嘉庆与江涛的辩论充分表现了他的“左”。

再说说春兰和严萍这两个女主角吧。春兰这个农村女孩,性格开朗、泼辣、热情,热爱劳动,要求进步。运涛走上革命的道路,她也受到了影响,尽管挨了父亲一顿毒打,她始终钟情于运涛,对革命的信心毫不动摇。春兰与运涛的相爱,在当时的农村社会里是件了不起的大事,她甘愿冒着父亲的毒打,顶住村民的指手画脚妄加非议,向封建世俗礼教发起了挑战。尽管她的生活周围是黑暗的、碰壁的,但她始终是进步的、幸福的。春兰不仅在恋爱上追求自由,思想上更是如此。为了宣传工作,她把“革命”两字用白色的丝线绣到怀襟上,表示她一心向往革命,不怕困难;又表示她迎“新”返“旧”。正当药王大会上,她把这件新做的褂子穿出去,这一下可把整个大庙哄起来,收到了强烈的宣传效果。可见她是多么的天真聪明,又是多么的敢于反抗旧社会。严萍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的小姐,刚开始思想上没有春兰进步。但在江涛的带动下,她一步一步走向革命,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她冒着随时都有可能被捕的危险,和江涛一起散布标语、发放传单。二师学潮中,江涛他们被困,她又积极组织救济会,给二师同学们送粮。正是由于她,二师同学们在最危急的时刻吃到了“天上掉下来的烧饼”。当人们细细咀嚼这救命的烧饼时,眼前不禁浮现出一个足智多谋、勇敢无畏、谨慎细心的革命女青年。

让人忍俊不禁的要数老驴头和老套子了。他们是一些典型的小门小户。老驴头这种人性格狭隘、孤僻,有着浓厚的封建礼教观念。他不多与别人往来也不愿求人,这是小农经济下的产物。运涛和春兰的事发生后,他狠狠地打了春兰一顿,并在通往运涛家的小路上挖了三道壕,压上枣棘针,断绝了行人,谁在那里一过他就张开嘴大骂。这表现了他的蛮横无理、封建迂腐。但是他也有一定的自尊心,过分损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也要反抗。比如李德才替冯老兰去说春兰的事,开始他还以为是说笑话,听明白不是说笑话以后,上去就给了李德才几个耳光……关于割头税,他最关心的是给多少粮食,一听说要合三小斗粮食,他就不干了,火起来骂街,说这是“路劫”,是“砸明火”,又去找老套子商量。老套子是一个正统观念占统治地位的人,腐朽灰尘,他提议老驴头这年头官法不容情,先别自己杀猪。他告诉老驴头一个窍门,说朱老明和朱老忠正在反割头税,他们不给咱们也别给。朱老忠他们要给,咱们就赶快给人家送过去,千万别落人后。老驴头再三琢磨后,还是决定与老套子偷着干,于是上演了一幕幕令人捧腹的杀猪闹剧。笑过之后,不难想到像他们这样落后的小农,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与广大民众团结在一起,连杀猪这件事都做不好,差一点过不了年。

还有许多人物,如严运涛、贾湘农、严知孝、大贵、朱老星、伍老拨……就不一一细说了。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就请翻看《红旗谱》这本小说吧!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4

《红旗谱》是一部具有民族风格的、反映北方农民革命运动的史诗式作品。在大革命失败前后十年革命斗争的历史背景下,通过冀中平原两家农民三代人和一家地主两代人的尖锐矛盾斗争,以"反割头税"和"二师**"为中心事件,揭示了三代农民的不同斗争道路及其命运的历史性变迁,反映了冀中农**动的风貌及民族传统精神,凸显了浓郁的民族风格,深刻地勾勒出中国农民在民主革命中寻找解放道路的曲折历程。同时又与全国范围的大革命时期的农**动、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秋收起义等遥相呼应,这样就使冀中平原的风云,不仅成了大革命前后中国革命的写照,而且把农民的反抗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反抗过程的描述,概括了民主革命斗争的历史,艺术地说明了亿万农民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体力量。

书中通过描写祖国历史的风云、农民心灵的演变,再现了中国农民走向革命的历程,总结了两千多年来农民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农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组织起来,才会取得斗争的最终胜利,从这点来说该书称得上是一部反映北方农民革命运动的史诗式作品。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5

  通过对东乡县《高氏宗谱》关于【寒】端六公记载,本人对【寒】端六公世系进行了考证,得出以下结论:从东乡县《高氏宗谱》记载【寒】端六公世系分析(如东乡县《高氏宗谱》记载无差错),那么东乡县《高氏宗谱》记载的【寒】端六公就不正确,也就是说【寒】端六公就有可能不是【日】从诲公后裔。东乡县《高氏宗谱》记载世系为:【日】从诲公——【月】宝融公——【盈】继冲公——【昃】宣议公——【辰】海宁公——【宿】三公——【列】二公——【张】大九公——【寒】端六公。

从【列】二公——【张】大九公——【寒】端六公三世系分析:【列】二公//生于皇祐戊子(1048)三月十五,建炎丁未(1127)九月廿九葬塘尾,娶妻朱氏生于皇祐辛卯(1051)二月初三,建炎戊申(1128)葬高小三住厫樟木下。生子五大一、大四、大七、大八、大九。【张】大一公//讳三才生于宋元丰七年甲子(1084)五月十六,卒于建中靖国二年壬午(1101+1=1102)三月十五。【张】大四公//讳五才生于宋元祐元年丙寅(1086)二月十五,娶邓氏生于元祐庚午(1090)六月十三,卒于建中二年(1102)十一月十八,夫妇合葬。【张】大七公//无生卒年号记载。【张】大八公//讳十才字弼镐世居金溪白马乡之高坊生于宋元祐三年(1088)戊辰(这戊辰应为戊卯)正月廿五辰时。【张】大九公//生于康定九年戊子(1048)十月十五葬云溪青山中突,娶邓氏子五,端一、端二、端四、端五、端六。【寒】端一、【寒】端二、【寒】端四、【寒】端五生卒葬均未详,【寒】端六公//世系附前分迁图后。

由此可以看出【寒】端六公父【张】大九公出生年号康定九年戊子(1048年)与【寒】端六公祖父【列】二公出生年号皇祐戊子(1048年)为同一年,即可推论:【列】二公与【张】大九公不是父子关系,即【张】大九公不是【列】二公之子——【寒】端一、二、四、五、六公均不是【列】二公之孙。而【列】二公与【张】大一公、大四公、大八公均符合父子年龄关系,即【列】二公与【张】大一公、大四公、大八公之间父子世系正确。

综上分析:从东乡县《高氏宗谱》记载来推断南昌忠孝乡罗舍渡石港端六公是从诲公后裔有侍商确。个人意见:南昌忠孝乡罗舍渡石港端六公不是从诲公后裔;这也就是后来南昌忠孝乡罗舍渡石港端六公后裔未再在一起同修宗谱的一个原因吧。                    

                              2017年7月14日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6

读完《红旗谱》总共花了一天大约整整十四小时,不算快,但由于是一次读完,所以明显仓促。何况,本身对这类小说带一些成见,虽然读时尽量避免,然亦必有影响。所以下文的许多是非,都全属个人的主观意见,写之前也只看过极少的评论它的书。对观点的正确与否,不敢自信,聊资一说而。想分几点来说说我对《红旗谱》的看法:

第一、有关内容主题方面。

首先在主题定位上,大都认为是为“中国的革命”立下“英雄的谱系”,这一说法我认为有人为自作之嫌。小说描绘的诚然是北方农村乃至城市革命运动的代代兴起,但明显并不是很有代表性。首先就说北民的粗犷显与南方不同,而革命之星火实起于南方,而北方受五?四影响又好于南方,教育发达亦胜之,故小说里才有运涛,江涛很容易就上学的条件,此条件在南方农村并不具备。如此种种,我觉得所谓谱系一说相当程度上是读者评论家甚至观作者主后加的。

其次在主题集中性上,作者尝试农村与城镇相连的用意是好的,但我感觉不大成功。就说江涛吧,原是农村气很重,但到小说后期则完全是个城市革命者,其中作者强调的革命思想、教育的作用或者可信,但缺少必要的交代,而这些交代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农村到城市的链接。而小说恰好略去了这些,所以感觉主题农村-城市的变换显得生硬。

再有是《红旗谱》一个比较出色的用意,就是紧扣历史。当然应指出的是这些反映有些太直接,我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果真如何,只是个人觉得。我想这与小说主角们的身份有关,他们都是农村革命的顶先人物,所以描写下来给人以“政治变动直接广泛影响农村”的错觉。

第二、小说结构方面。

小说是以时间为序的,中间亦有小段的回序(如张嘉庆的回忆),这些都是表面,不值一提。要说的是小说视角的选取,大部分是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有时心里独白也有第一人称的时候)。全知视角给作者统筹故事情节及人物性格发展的优势,但对那时的作者而言,它有时也有些极大的缺陷。

首先小说的人物思想显然受到了作者自己思想的限制,而我印象中那时候作者们的思想又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意识的限制,从而不可避免的使小说中的人物过多地体现时代的“共名”。从现在的观点看,这样的小说往往失败的成分多。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7

幼儿园抗疫情群英谱

2020年初,一场新冠肺炎的疫情到来,使我们的假期延长了三个多月。在这三个多月中,我们全园上下统一领导、高度重视,有力组织、科学安排、合理部署、认真落实。终于使得6月1日,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又一次重逢在昔日的校园,相距相聚,一起迎来了复园。我们首先为我们的祖国控制住了疫情而鼓掌加油,也为幼儿园将成为防疫主战场鼓劲加油。一场疫情考验了每一个人。防疫抗疫的阶段性胜利成就了汜水镇中心幼儿园抗疫情群英谱。

在疫情开始之初,1月26日,我们就成立了防控群,开始了漫漫长路的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的专班:时园长,作为疫情上报员主要负责本次疫情的信息收集、排查、上报等工作。信息统计涉及全园幼儿、家长、教师及家属,情况复杂,战线长,工作量大,要求严格,数据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出入。并且得随时待命,不管是凌晨还是子夜,都严阵以待。时园长以自己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师德情怀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了上级布置的每次任务,为我们的顺利复学立下大功一件!是我们群英谱中最亮的一角!

潘园长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培训。她抛下正在初中冲刺的学子,嗷嗷待哺的幼儿,也毅然扑向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不间断的利用幼儿园公众号、各类工作群、美篇朋友圈等多种科技方式播报疫情,引导舆论导向。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教育,普及防控知识,教育强化防控意识,引导大家科学防控。强化信息宣传,为大家鼓劲加油。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幼儿园的老师们在潘园长的带领下进行教研和研讨,每天按时上课,交给孩子们疫情防控的知识、游戏、韵律操等等。每晚对8个班级的网课教学进行指导和点评,坚持不懈,从不停息。潘园长是我们群英谱中最多姿多彩的一角!

程主任负责物资储备。他精准摸清防疫物资数目,落实物资配置计划,做好水龙头等设施的添置工作等,每天按时报送物资储备进度。他不顾自己年近花甲,在校园内弯腰低头添画一米间隔距离的点。自己独自承担校园内杂草的几茬的清除任务。程老师还负责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疫情期间几乎没有回过家,即使晚间作业使得整晚不能入睡!程老师积极同改扩建项目部进行沟通,为幼儿园争取到2000只紧缺口罩物资,解决了幼儿园的燃眉之急!我们的程老师是群英谱中最实力的一角!

贾主任负责全园消杀工作,拖着疾病的身躯,和我们一起吃着泡面战斗在防疫一线!

全体领导组成员精神可歌泣,行为令人感动!

全体教师一切行动听指挥,无论子夜的任务还是凌晨的紧急要求,各班班主任都不为困难找借口,只为困难想办法。积极工作,实时监控幼儿及家长的身体状况,及时提醒疫情防护要求,确保每个人都健康平安。

后勤人员也来到幼儿园,对幼儿园大门、栏杆、玩具等进行清洁,并油漆一新。聂华菊老师更是24小时守护在幼儿园,做好值班消毒等工作!

所有人都是群英谱中不可或缺的一角!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换来了全园师幼、家长身心健康地度过最难熬的一段时间,共同迎来了黎明!让我们坚持不懈,辛勤耕耘,励精图治,共同铸就汜水中心幼儿园辉煌明天!

20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泡泡演讲稿小编向您推荐“《城南旧事》读书笔记”希望您会喜欢它,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也能体会到作者的智慧。 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水平和思考能力的提升和反思的记录,我相信这篇文章会让您信念更坚定!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

童年,是曾经的天真可爱;童年,是美好记忆的开始;童年,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女士的这本《城南旧事》,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

合上这本书,主人公英子的童年生活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这本书中,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是充满疑问的。她总会表达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绝不掩饰。所以,她和惠安馆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总是爱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订下承诺,而且认真的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得知她要走了,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稚嫩的双眼,我们了解了人世间的种种悲欢离合,虽然其中蕴含着复杂的情感,但在英子的眼中却显得很天真。这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物都在英子懵懵懂懂中悄然离别,暮然回首时,英子便随着时光的穿梭长大了。

英子善良、细腻,初到北京城时,认识了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却与她结成了朋友,答应她要帮她找到她的亲生女儿——小桂子;还认识了妞儿,为她的家庭感到怜悯,却得知她的爸爸妈妈不是亲的,答应要和妞儿一起去找他们。后来,英子再生病的糊涂下,无意中把妞儿带到了惠安馆,让秀贞母女相认。但秀贞母女在赶火车的途中,却葬身在了火车车轮下。母女俩如此悲惨的命运,让小小年纪的英子初尝了离别的悲与伤。

英子分不清“海与天”,也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她与素不相识的“厚嘴唇男人”立下了约定:长大了,我们一起看海去。英子无法区分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被他的善良感动了,认真的听着他的故事,了解了他的无奈。但后来他被抓,英子伤痛欲绝,再一次品尝到了离别的无奈。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2

在无聊的寒假,为了打发时间,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以作者七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通过作者小时候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依依不舍和对故乡的思念。我以为这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作者的视觉、口吻豆充满着孩子的天真好奇,引人入胜。主人公英子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她帮助秀贞找回她的女儿,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她们母女俩,并且巧妙地化解了一场家庭危机,让人不自觉地便被天吸引。其中我认为最让我揪心惋惜的是秀贞与小桂子的命运。在老北京的胡同里,老百姓的生活虽然平淡,但也充满了甘甜和苦涩,而他们的不幸遭遇往往更能触动人心,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英子用孩子的视觉,将现实的无奈和心酸表现得淋漓尽致,全文充满浓浓的爱与淡淡的忧伤。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起,最后剥丝抽茧,点明秀贞与小桂子是母女关系。这本是一件快乐的事,但幸福太短暂,为了寻找小桂子的父亲,他们惨死在火车轮下。这样悲惨的结局冲击着读者的心,也使读者唏嘘不已。

《城南旧事》这本书层次分明,按时间顺序写的,写出了作者童年的回忆与身边人的事。最终,英子的爸爸病倒了,英子的心智成熟了,她长大了。随着她的长大,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她的童年渐行渐远,最终成了记忆的一篇动人的华章。

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的童年回忆录。我百看不厌,每次的阅读都会让我在里面感受新的理解和体会,使我受益匪浅。或许也是因为我在渐渐长大,如果你还没有读这本书,推荐你去试读一下,也行你也会爱上这本纯朴无华的回忆录。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了”

一本书的结尾,小英子童年的结尾。短短两句话,没有任何花哨的语言,宛如平静的湖水,但是却在我心中掀起阵阵波澜。爸爸的花儿落了,爸爸爸去世了,英子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

十二岁的孩子真的`长大了吗?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爸爸去世了,英子从为爸爸着急,而转为渐渐镇定,没有哭,没有闹。一句“就数我最大了”,心中交杂了多少复杂的情感,悲伤,痛苦,心疼……没有父爱的陪伴。英子是如何走过童年的?爸爸对英子是一个怎样的存在?爸爸又对英子的成长产生了什么影响?

六年前的英子刚刚上小学,有一天起晚了不去上学,爸爸打了英子,强迫英子去学校。此时的爸爸很严厉,让英子害怕。后来,爸爸又来到学校,给英子送来棉衣和铜板。爸爸心疼被打的女儿,以这样的方式传达出他的爱。爸爸的爱,是一种怎样的爱?是严厉的爱更是慈祥的爱,不娇宠的爱才是真爱。

六年后的英子就要从小学毕业,代表着全体同学领证书,且致谢词,但爸爸病倒了,住在医院不能来,就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小英子一遍一遍地让爸爸去典礼,能看出英子对爸爸的依恋,爸爸也知道英子仍然还幼稚,不能完全理解人生的艰辛。英子对于爸爸不能来,内心充满遗憾和伤感,但是,更多还是渴盼着爸爸能够病好了,来到学校啊看女儿的毕业典礼。

随着,英子的成长,一个又一个相知相识后别离,秀贞、妞儿、宋妈、兰姨、娘,草地的人、爸爸,都离英子而去。院子里的花儿雕零了,爸爸远去了,英子的童年也去了。这时,我的耳边又仿佛响起了那首感伤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我的衣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

读了《城南旧事》,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秀贞,不是妞儿,不是兰姨娘,不是宋妈,而是英子少言寡语的父亲。在全书中,他也许并没有太引人注意,对父亲刻画的最多的就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章,这一章是一章小短篇,可对于英子,却是一件令她难忘的事吧。

毫无疑问,他爱英子。

他的爱是严厉的。为着英子因怕迟到而不肯起床上学,竟拿起鞭子就打。无论英子躲到哪儿,他从床上打到床下,从床头打到床尾。不管英子如何哭号躲避,他都不肯放过英子。最后,从不允许儿女坐车上学的他花了五大枚钱币,找了辆洋车,让宋妈送英子去了学校。

他的爱却又是细心的。英子到了学校,他又追到学校,给了英子一件御寒的花夹袄,眼看着英子穿上,又递给她两个铜板。

他的爱亦是让人感动的。他一直在培养英子做到独立,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以后一些路,只能英子一个人走。他临去世之前,将英子叫到病床前,鼓励她,告诉她在以后的日子中要照顾好弟弟妹妹,并且学会独立,不轻言放弃。

你看,跳出林焕文这重身份,他也是个普通男人,普通丈夫,普通父亲。他给予英子的亦是一份普普通通的爱,那份父爱严厉,细心,令人感动,与平常父亲有何不同?常说父爱深沉,不易懂。那时的英子在父亲打她时是否也曾有一丝的厌烦父亲?

英子的父亲爱花,而人和花却也相似,花期时花姿潇洒,花开似锦。却总有凋零的一天。门口的夹竹桃凋落,而林焕文这朵曾经盛极一时的花儿也凋谢了…来年,夹竹桃的花不会再开,而那夹竹桃的人也已逝去…

——世上没有永不凋零的花,即使是木棉花,亦不会永世盛开。而唯一会永远存在的,只有那花中的爱。那爱,永存。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3

寒假里,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小时候成长的点点滴滴,道尽了小孩子之间的纯真、当时社会的穷苦、人与人之间的离奇琐事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读了它之后,我才发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

故事讲述了: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到北京,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惠安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虽然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不尽人意的事情,但是一定要以一种乐

观开朗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只要有快乐和友谊,还有自己的坚韧意志,就能克服重重难关,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坚强,要用毅力去克服成长道路上的重重难关。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波浪就被打垮。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来。永不轻言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里来的雨后的云彩。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4

《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小英子,文章分成六大部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作者告诉了我们她是怎样写出这篇《城南旧事》的。在惠安馆里有一个人人都叫她疯子的女孩,她叫秀贞,秀贞与小英子建起深厚的友谊,秀贞告诉小英子她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小桂子的脖子后有一块胎记,让小英子帮她找找。

可小英子无意间看见好朋友妞儿身上也有那块胎记,于是小英子就带妞儿去和秀贞团圆。我们去看海,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小偷,可小英子却分辨不出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漂亮的兰姨娘来到了小英子的家中,她与小英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小英子就和宋妈去找她的女儿,小英子还吃到了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长大的小英子要代表同学致谢!可小英子的爸爸病了,不能来参加毕业典礼。最后,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最后一部分是多么的感人,这篇文章让我受益不浅,永生难忘。

珍惜这美好的童年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读完《城南旧事》之后我感慨到原来还有这样的童年生活,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酸甜苦辣都在其中。

192几年的老北京,已经热闹非凡。在城南,住着一个小姑娘,她的名字叫做英子。六岁的小姑娘英子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疯”女人秀贞,似乎她的身上有着许许多多特别的故事,吸引自己。秀贞告诉自己,曾经她与一位大学生暗中相恋,而且怀孕了。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独自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小桂子。小桂子被被家里人扔到城根下,后来再也没有了消息。英子对她同情万分,就在她身边当她的好伙伴。英子意外得知自己的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简直是一模一样,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急忙拉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激动万分,便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希望一家人能够团圆。不幸的是,母女俩在途中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来,英子一家搬走了,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英子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的嘴唇很厚。英子觉得他是一个善良和蔼的人,但也分不清他是不是好人。年轻人为了让自己的弟弟读书,牺牲自己,不得不去偷东西赚钱。有一次,英子在荒草地上见到了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的暗探发现,带人把这个年轻人抓走了。英子看见他被抓走,十分伤心自责……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家中。英子知道了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意外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也被狠心的丈夫卖给别人,心里难过万分,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别人家带小孩。英子快要小学毕业的时候,爸爸病倒了,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宋妈被自己的丈夫接回乡下。英子的妈妈带着英子和弟弟妹妹离开了胡同……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6

这部电影出自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讲得是在北京一条胡同内发生的趣闻异事,里面的主角是小英子,她是个大胆、勇敢、活泼可爱、纯真善良的小姑娘。

小英子这种天真活泼的性格邻里相亲的都很喜欢她,就连邻居的那个“疯女人”也不例外,其实她也不是真疯,只是有一种思念病,她的丈夫被抓走了,女儿也不见了,她便见一个人就对那人说些什么,所以人们以为她发疯了。这听“疯女人”说她女儿丢失了,并且脖子上有一块紫青,是她的爸爸打的。后来小英子发现了那个女孩儿把她交给了疯女人。疯女人带女孩上了火车去找她们的亲人。没过几天,小英子上学了,在校门口的家长接接送送,那条街好不热闹,小英子听说闹鬼了,家里的钢盆、筷子、瓷碗都没有了,好像是疯女人家对面的草丛里,小英子进去了,第一次发现了那些人们丢失的东西,第二次发现了一个人,那个人为了弟弟,没钱养活弟弟上学,才想出了个方法,小英子喜欢上了一个小铜人,那个人就把小铜人送给了小英子,被民警发现后抓住了那个人是个小偷。小英子家里那个奶妈得知自己的丈夫卖掉了姑娘,儿子被淹死了,她的奶妈过于伤心,不久就离开了他们,后来小英子的爸爸得病去世,他们一家也从这条胡同搬走了,小英子的童年回忆也结束了。

这个故事体现了旧社会的贫苦,人们就像活在黑暗的社会里一样,迫不得已的去做一些事情,社会的不平等造成了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现在生在了新社会是多么幸福,我们应该去珍惜生活。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7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

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

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英子在她的心中默念着,在她得到自己父亲离去的时候。

骊歌的乐音在耳畔萦回着,一缕哀愁淡淡,一抹相思沉沉……去了,“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太年轻的时候,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惠安会馆的疯女秀贞,饱受养父伤害的伙伴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无名青年,从小在凄风苦雨中生长的兰姨娘,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夹竹桃零落满地,她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

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诉说着盛夏的情怀……落寞之后,骊歌那清越悠扬、古朴深婉的乐音仍在耳畔萦回着,淡淡的愁绪,沉沉的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点缅怀。

落花下,一个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正如她衣襟上的那朵沉默的夹竹桃。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8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

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狼王梦》读书笔记十篇


午夜时分灯火通明,凌晨时分鸡鸣不已,恰是男子青年阅读书籍之时。在阅读完作者所写之作品之后,不禁被作者奇思妙想所折服。在读完书后,我们应该好好总结自己的思考和领悟,如何表达出作品的阅后感呢?毋庸置疑,“《狼王梦》读书笔记”无可非议地名副其实,请细心品味本文,希望你会喜欢!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在我们班,好书总会被疯抢,《狼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今年暑假,我再次拿起这本书细细品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它那伟大的母爱让我感动。她在培养第一只狼崽的时候,为了不让狼崽退化成狗仔,控制自己的母爱,无缘无故地使劲打什么错也没犯的狼崽,就是为了让他以后能在山里独自生存,真是用心良苦啊!她在培养第二只狼崽的时候,看到狼崽在和比他大的幼狼抢羊肉时,不敢去争,紫岚就把他打得脑门出血,只能睡在石洞外面,但是第二天,他又和那只幼狼抢羊肉时,那只幼狼咬掉他的一只耳朵,他就扭头咬掉幼狼的尾巴。紫岚的教育起了作用,让狼崽恢复了强烈的自尊心和贪婪的本性。第三只狼崽教育失败后,剩下的就是那只小母狼,发现小母狼爱上了狼群最没出息的那只公狼后,她亲自去那只公狼的窝里,把他咬死了,并将自己钟情的大公狼让给了小母狼。在石洞被金雕发现的时候,紫岚装作老得走不动的母狼,引开了金雕,保证小母狼的安全,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自己不能保护他们一辈子,他们必须学会自我保护,所以,她就尽自己所能,培养训练孩子们,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其实,伟大的母爱不仅存在于动物界,也存在于人类世界。我的妈妈要求我每天跳绳,玩电脑必须控制时间,我一直很不情愿,现在想想,这也是妈妈的良苦用心啊,她是为了我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适应将来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这样要求的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永远铭记妈妈的恩情!

我觉的有些父母也是这样的,望子成龙。恨不得他能当大公司的总经理,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小宝宝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制定好了他一生的计划,逼迫他考研,读博士,当大教授。可地位和金钱又有什么重要的,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只有让子女们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他们才会快乐,幸福的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谁开红窗,着一袭紫裳。岚云踏破悲欢四场、终悲否?岁岁愿成王,到头来,一场空。何必、何必。只为故梦昨朝。

日曲卡雪山有一匹皮毛像紫色的岚云的母狼,她叫紫岚。紫岚这一生啊,黑桑伴她走过光阴聊聊,而失去黑桑后,紫岚费尽心思完成黑桑生前的遗憾。她只是迷失在了梦中,一个由黑桑而起的梦中。她的后半生,拼尽全力去做“只差一点”的梦。哪怕牺牲自己的所有,但终究还是没有成真。

紫岚是匹怎样的狼?我不知道。她和人一样有着自身的多元性、复杂性。说她狠戾,的确是的,这是狼的共通性。说她野心勃勃,的确是的,她想要让黑桑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说她慈爱,的确是的,母性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说她专一,的确是的,她的野心只是为了黑桑的遗憾,哪怕是后来想要跟卡卡鲁结合,也只是为了黑桑的梦。说她自私、说她无畏,这些都是对的。

只是不同角度、不同身份而已。我不知道如何评价紫岚。但在我看完全书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幅画面——母狼紫岚追逐着一场大梦,从年轻漂亮、壮志凌云渡成年华不再、微微瑟瑟。她最终还是没能追上黑桑的故梦。她伏倒地面,身旁是白皑皑的雪。

紫岚的三观与我们不一样,是种族的隔阂。所以我亦不知,紫岚她到底该不该,因为一个梦而毁了她的孩子们。

《狼王梦》是一个悲情的故事。交织着各形各色的人等和梦境。它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它只是讲了一个结构明晰、主线单一的故事,从始至终都只是说紫岚为了那个梦所做的一切努力。但是这个故事却又如此动人心弦。紫岚身上有着人性,而故事本身也有着社会的复杂性。它和人类社会共通。

努力有回报,但是你的努力不一定能达成你想要的。看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如此。大部分时候,的确是这样。是血淋淋的事实。读后感·但是这不是不努力的理由。紫岚拼尽全力地去努力,不管成功与否,不管如何残酷,都值得我们敬重。她执着而坚韧,这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凭什么不努力。所以,请一定加油。

紫岚忘了一切。她心中只有黑桑的梦。故梦。何其悲哉。何其幸哉。事物都有两面性,紫岚从某种方面上并不悲惨。

千里孤坟。昨夜星辰昨夜风。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狼王梦》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的儿童小说,不是一块香甜的巧克力,而是一本在某种意义上说背离传统的少年小说,是一枚酸甜苦辣五味俱全的多味果。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很美的母狼,他希望自己生下的三只公狼能出人头地,成为狼王。可大儿子黑仔因为被金雕抓走而身亡。二儿子蓝魂儿又因捕猎山羊被奸诈的人类用诡计抓住了。小儿子双毛生性格懦弱,在紫岚的调教下,双毛好不容易成为“超狼”,却因为性格的弱点,在与狼王的格斗中被杀了。最后,紫岚还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梦想,是多么坚持不懈,耗费了她毕生的心血。在看看我,一点都没她这种精神,梦想说变就变,一点不坚持,再看看紫岚,她为了梦想,可以说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择任何手段,哪怕是自己的性命。我以后一定言出必行,不随便发誓,而且为了梦想一定要像紫岚那样不达目的不罢休,坚持不懈。

《狼王梦》这本书客观的描写了一段狼群生活,把卑污和崇高、把残忍和辉煌、把龌龊和圣洁,交融糅和,更接近生命的本源,更接近生活的真实。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你读过《狼王梦》这本书吗?它真的让我手不释卷呢!它那引人入胜的开头、扣人心弦的情节、生动拟人的形象和令人惋惜的结尾。是不是很吸引人呢?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艰难痛苦而又顽强不息的一生:追求并想让儿孙去夺取狼王的位置。

书中一开头便以拟人化的口吻讲述一只强壮的黑狼“黑桑”和“妻子”紫岚正在策划如何去夺取狼王的位置:“紫岚用自己的美色去吸引狼王洛戛,把它引到悬崖上,而黑桑乘机对洛戛发起攻击”。就在要成功时,黑桑却被一只突然袭击的野猪给用长牙穿破肚皮,挑出肠子,牺牲了。已怀孕的紫岚虽然悲痛万分,但十分清楚自己的环境。即将临产,其它母狼拼命的在吃公狼捕来的食物,以求肚子里小狼的健康。而紫岚却饿得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因为一只狼几乎不可能捕捉到食物,更何况肚子里还有小狼,所以紫岚只能吃没有营养的老鼠。

这本书生动地刻画出“紫岚”这个动物形象。书中写到紫岚在独立抚养孩子们同时担任了父母亲的双项职,这中间体现出世界上最伟大也是最让人感动的母性光辉,原来世界上任何动物都有一种发至内心深处的母爱。这都通过作家沈石溪笔下一连串的故事中被描绘出来了。

故事是悲伤凄美的,紫岚的长子“黑仔”像“爸爸”一样勇敢,但在小时候就被金雕给捉走吃掉了;次子“蓝魂儿”酷像雪狼,结果在一次守猎中,踩到猎人的捕兽夹,死了;幼子“双儿”十分胆小,虽然紫岚帮它恢复了勇气,但在快打赢洛戛时,洛戛不服输的一声长吼,使双儿懦弱一面又“展示”出来了,结果使洛戛反败为胜,将双儿杀死了。紫岚的孩儿都先后在“人”身中的坎坷一个个不幸夭折,狼儿已经不可能当狼王了,可紫岚没放弃,它把梦想放在自己女儿“媚媚”肚子里的狼孙身上,而自己却因为为狼孙以后的安全考虑,和吃掉自己长子的金雕周旋三天三夜,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不得不让人感叹这命运的多灾多难,也更钦佩紫岗坚韧不拔的毅力。

结尾是引人深思也是让人饱含期望的:一群新生的小狼崽在朝阳中出生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狼,一种自古以来背负满身骂名的动物。在字典中,有关于狼的成语不少,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由此可见,狼很不受大家欢迎。但在现实生活中,狼是怎样的?又真的像那些成语描写一般不堪吗?

《狼王梦》让我看到了狼的另一面。故事的主人叫紫岚,是一头四肢健壮,一身紫毛的美丽母狼,两只充满智慧而又不失狡猾的眼睛不是在眼眶中打着转就是满含深意地眺望着远方。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并在孤独的晚年为了保护后代与金雕同归于尽。紫岚的一生可谓是坎坷的一生,但在她短暂的生命里却仍在顽强地追逐梦想。一匹狼尚能做到在困难前不放弃,勇敢地追梦,我们人类又有什么道理在困难面前放弃梦想呢?

紫岚的伴侣黒桑是一匹智力超群,肌肉发达的大公狼,然而这样一匹优秀的公狼却只能充当狼王的臣民,内心极为不甘的黒桑准备与紫岚一起推翻狼王的统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谋反的前一天晚上,黒桑被野猪尖锐的牙齿给挑死了,给紫岚留下了一窝小狼崽。悲痛欲绝的紫岚为了完成黒桑的遗愿——当上狼王,对这几匹小狼格外严厉,希望它们中的一匹能够实现黒桑做狼王的梦想。正当大儿子黑仔朝着紫岚所预想的道路前进时,意外发生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被金雕抓走了。紫岚悲伤不已,继续把重心放在另外两匹小狼身上,当二儿子魂儿培养得差不多时,厄运再次降临,蓝魂儿命丧捕兽夹。

两只狼儿相继离世的巨大痛苦没有令紫岚退缩,为了实现梦想,她继续培养三儿子双毛。由于紫岚对前两只狼崽关心过多,而忽视了双毛的成长,自卑的种子在双毛的心中悄然生根发芽。为了激起双毛的狼性,紫岚废掉了自己的一条腿,逼迫着双毛不断成长,带领着双毛渐渐走出了自卑的阴影。

双毛与狼王决战的时刻终于到来,原本已处于上风的双毛却因狼王的一声怒吼,幼时的自卑心理再次被勾起,狼王反败为胜,可怜的双毛变成了一堆白骨。充满悲痛与遗憾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后代,最终自己却为了后代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我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在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对追逐梦想的无畏与深深的母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啊!读《俗世奇人》看到了天津卫奇人们高超的本领,读《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到了汤姆的聪明、调皮、可爱,而这次,读《狼王梦》我却看到了动物之间深厚的亲情。

不仅人与人之间有如此深厚的情谊,动物之间也有伟大的母爱,《狼王梦》中的紫岚就给予自己的孩子浓浓的母爱,以残忍的手段训练自己的孩子争夺狼王,最后为了狼孙的安全,于老雕奋力拼搏,同归于尽了。

紫岚训练自己的三个孩子虽说残忍但出发点是好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说欺负,贡献了自己的许多:为了蓝魂儿失去了几颗门牙,前肢已经跛了。可是,它还是为了它们愿意放弃自己美丽的容貌,为了它们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就连在小说的结尾,媚媚快要生了,并且用那样凶恶的神情去对待母亲紫岚,可是紫岚还是为了媚媚,为了狼孙们,在地上假装死亡颤抖了许久,最后拼尽自己所有的力气,与老雕同归于尽,保住了媚媚与狼孙的命。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母狼为了孩子放弃自己一切,这是多么震撼人心啊!

想想我的妈妈,多少个日夜为我操劳,两鬓多了几丝白发,额头不知啥时爬上了皱纹。动物与人一样,甚至比人类的母爱更伟大、更壮烈!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追梦之旅

梦想是什么?是一方独霸,还是统领全局,是傲视群雄还是一览众山小?在狼的世界,最让人能感悟这个道理,在梦想成为狼王的追梦之旅中上演了无数次惊心动魄的生死搏斗。读《狼王梦》这本书,让你认识追梦之旅的艰辛与磨难。

在书中,母狼紫岚在大白狗的追赶中,产下了四只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迫切地希望小狼们能成长出狼王,可事与愿违,黑仔死在了金雕的利爪下,蓝魂儿死在捕猎者手里,双毛因为骨子里的自卑和奴性在争夺狼王战斗中死亡。只剩媚媚了,这时的紫岚已年老体衰,折了一条腿,掉了四颗牙,连她的女儿都抛弃了她,但她没有放弃过,为了自己孙子的安全,为了追梦狼王精神,与金雕进行了殊死决战,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也有着美丽的梦想,梦想成为狼王,雄霸天下,但它的生存环境实在太残酷了,梦想一再被击破。只有不停地奋斗,才能离梦想越来越近。追梦之旅,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我的学习、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任何梦想就像春天的绿,充满新意但娇嫩脆弱,就像狼王的追梦之旅,以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成功总是属于有追梦精神的人,但须付出真爱,我们对自己对生命负责,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开启属于自己的追梦之旅!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我读过了《狼王梦》,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

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时,两匹狼相爱了,公狼黑桑,母狼紫岚。公狼和母狼都由毛色而得名。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紫岚的毛色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

他们一直有一个野心:篡夺狼王的位置。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黑桑在名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不幸死了。从此,注定了紫岚拼搏、奋进与艰辛的余生。

不久,紫岚就快要分娩了,它每天都想:要有足够的奶水,就要有足够的食物。于是它冒险去逮马鹿崽,可是途中因为喝了鹿血而耽误了一下,我暗暗为紫岚咬牙,快跑!紫岚刚喝完血,大白狗就追上来了,紫岚没命地跑,大白狗没命地追,一直追到古河道,它们大打出手……之后不久,紫岚有了四个孩子,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小狼叫双双,还有小母狼媚媚。紫岚希望三个狼崽里有一个能长大成为狼王。

它先把梦想寄托在黑仔身上,可黑仔却被金雕抓走,紫岚伤心得肝肠寸断,但是,它在坚强中挣扎,为自己疗伤,告诉自己,绝不能倒下。

紫岚又培养蓝魂儿,蓝魂儿又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不忍心看见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铁了心亲口咬死它,双双在挑战狼王时,狼王一吼,双双想起以前两个哥哥的欺凌,它分了心,最后被狼群撕碎。

紫岚只剩下女儿媚媚了。媚媚和卡鲁鲁也有了孩子,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临死前,紫岚回想它自己的一生,那一幕幕历尽沧桑与苦难的经历,让它很不甘心,但是,它尽力了。它只想看到以后自己的外孙也能成为一代狼王。

做狼王,终成一梦了!

我为坚强勇敢、充满智慧、百折不挠的紫岚点赞。虽然它很不幸,没能梦想成真,但是它奋斗了一生,它的生命是精彩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爸爸严肃地教育我,男子汉要勇敢面对各种困难。我当时觉得爸爸这么不爱惜我,只知道让我面对各种挑战。现在当我能在泳池中畅游的时候,不禁为自己当时的狭隘和惰性感到羞愧。我明白了只有“居安思危”,不断提高自己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才能做到适者生存,才能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斗。

又比如狼会袭击弱者,弱者只有逃的份儿。在狼的社会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时候只能是强者生存,这也是为什么母狼紫岚一直有培养儿女成为狼王的梦想。只有当你成为狼王,你才能成为大自然的主宰。在动物界,食物链顶端的往往是强者;在植物界,高高大大长在上方享受阳光的必定为强者。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只有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能直面社会竞争,才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价值,才能做出更大的成就。如果你贪图一时的安逸,到最后只能为他人所主宰,理想和目标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最后,再来说说紫岚。毫无疑问,同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紫岚是深爱着她的狼崽的。但是她为了儿女的前程着想,她不得不将爱深深地隐藏起来,以严厉的态度教导子女,让他们接受严苛的训练。而且,狼儿们并不体谅母亲的良苦用心,也并不理解母亲对他们的期望……读到这些,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经常不听长辈劝说,跟父母亲唱反调,也不理解父母对我的期望。其实,父母何尝不是期望我们能不图一时之安逸,能在将来走上社会可以面对激烈的竞争,能直面现实,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

我轻轻合上书,感受着心灵的余韵,对父母平时的严格要求突然不再抵触,而是多了一种体谅和感激。而且我也终于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在于直面社会,直面现实!

高老头读书笔记(模板6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老头读书笔记”。用心阅读,选择好书,这本作品是作者埃尔热亲自撰写的,读完之后无疑给人带来了很多感动和深思。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善于总结和梳理自己所获得的思考和认知。在此,我们提供以下建议,供对此感兴趣的人参考!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1

《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都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系列里的经典之作。

《欧也妮·葛朗台》讲了吝啬鬼葛朗台是如何一步步毁掉女儿爱情的悲剧故事。

《高老头》则讲了高里奥溺爱两个女儿最后被榨干积蓄悲惨死去的故事。

高老头把自己的两个女儿从小捧在心尖尖上,衣服是最华美的款式,马车是最豪华的样式。

别人有的,两个女儿绝对不会少,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高老头都会想尽办法摘下。

但是,这样的宠爱并没有让两个女儿更加和他亲近,而是纵容了她们把他送上绝路。

两个女儿陆续出嫁,高老头把自己的大部分积蓄分成两块当成陪嫁,以期女儿出嫁后也能有好生活。

他放弃自己的面粉生意,带着自己安度晚年的钱财前往巴黎租了房子住在两个女儿附近。

一开始,他钱财尚足,女儿和女婿都还愿意接待他。

等到女儿们的嫁妆被女婿掌控,女儿们连买新衣服都会向父亲要钱时,高老头就只能偷偷摸摸去见女儿,给女儿钱财了。

为了满足女儿们在舞会上穿漂亮衣服的愿望以及其他奢华的要求,高老头的钱财越来越少。

甚至到了把亡妻送他的纪念礼物当掉才能满足女儿心愿的地步。

一方面,高老头只有为女儿付出才觉得快乐。

另一方面,女儿压榨高老头也没有丝毫愧疚。

这是不正常的亲情关系。

高老头对女儿充满着爱,却只是纵容她们奢华,没有教导她们打理财产,做人做事。

女儿们平常不来看望高老头,缺钱了却哭哭啼啼跑来找老父亲索要钱财。

做父亲的没法硬下心肠拒绝女儿们的要求。

于是一步步,钱财散尽,从尊敬的高里奥先生到被戏称为高老头。

高老头在临死之际,仍然念着两个女儿的名字,渴望她们的亲情,渴望她们来看望他。

可是,两个女儿,一个前一夜参加舞会还在睡梦中,一个女儿连自己做主出门都做不到。

这是多么惨痛的对比,这是多么可悲的结局。

这样的事例,不仅发生在几个世纪前,现在也时常在新闻中听见。

儿女榨干父母钱财,不顾父母生死的悲剧一直都在上演。

这不是什么《人间喜剧》,这是一场每时每刻都在世界上演着的悲剧。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2

读《高老头》有感

我读了这样一本书,它让我想了很多,让我看到人性的**。这本书就是巴尔扎克所著的《人间喜剧》的其中一篇《高老头》。

这本书大致讲述了老高和他的两个女儿的故事。高老头出身寒微,年轻时以贩卖面条为业,后来当上**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他十分疼爱两个女儿,把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最后以巨额的陪嫁把她们嫁给了贵族子弟。

大女儿钦佩贵族。他任命她为伯爵夫人。小女儿喜欢钱。他让她成为银行家的妻子。

然而,这两个女儿挥霍无度,就像吸血鬼一样,她们榨取父亲的钱财。最初他在女儿家里受到上宾待遇,随着他的钱财的日益减少,他的地位也每次愈除。无情的女儿们又来向老高要钱。可怜的高老汉被迫付了最后一分钱,结果中风了。

临死前,高老头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都被推辞掉了,而他就只能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

当老人身贫如洗时,她们再也不许父亲登门,使之穷困地死在一间破烂的小阁楼里,女儿们连葬礼都不参加。高老头临终时终于明白过来,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他悲愤地喊出:“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

”这便是《高老头》,结尾以惨剧收场,通过高老头的悲剧,作者批判了建筑在金钱基础上的“父爱”和“亲情”,对人欲横流道午沦丧的社会进行有力地抨击。

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都是温室里的花朵。她们没有奋斗过,她们只知道在父亲那儿索取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但从来不知道给予更多她们的父亲所想得到的,那就是女儿的爱,一句暖心的话,一个贴心的小动作,仅此而已,父亲的脸上便会扬起发自内心的快乐的笑容。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历过寒冬与酷暑,永远都是在别人的关怀里长大,收获着所有人对她们的爱,而利用他们对自己的爱唯利是图。

她们完全丧失了人的内在品质;纯洁、善良、自私,都会被世人唾弃。温室里的花将从**离开她们父亲的手?

而高老头,作为两个女儿的父亲,是十分不“称职”的。在对待女儿方面,他只懂得,要给予女儿们自己全部的爱,留给女儿们最好的生活环境和展示空间,给女儿们所有她们所想要的东西。因此,在物质上,她们显然什么也不缺。

然而,高老头并没有教女儿们怎样做人,怎样对待别人以及自己的父亲。读更多的书,懂得更多的道德**知识。让女儿们品学兼备,这些都比满足她们对物质的需要好得多。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我想高老头的惨剧也不会发生,他会生活地无比快乐、无比幸福。既满足物质上的需求,又有了情感的支撑。

《高老头》这部**,从多方面描写了19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着力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

”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生动地描写了他两个女儿的阴险和虚伪,以及老高善良、朴实和诚实。一批有个性的人物逐一展现在人们面前。

文学家称《高老头》这本书“创造了金钱与买卖的史诗”,它是一本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名著。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3

《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堕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19世纪上半叶是法国资本主义建立的初期,拿破仑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彻底败北,由此波旁王朝复辟,统治一直延续到1830年。由于查理十世的反动政策激怒了人民,七月革命仅仅三天便推倒了复辟王朝,开始了长达18年的七月王朝的统治,由金融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欧也妮·葛朗台》发表于1833年,也即七月王朝初期。刚过去的复辟王朝在人们的头脑中还记忆犹新。复辟时期,贵族虽然从国外返回了法国,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可是他们的实际地位与法国大革命以前不可同日而语,因为资产阶级已经强大起来。刚上台的路易十八不得不颁布新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向资产阶级做出让步,以维护摇摇欲坠的政权。资产阶级虽然失去了政治权力,却凭借经济上的实力与贵族相抗衡。到了复辟王朝后期,资产阶级不仅在城市,而且在贵族保持广泛影响的农村,都把贵族打得落花流水。复辟王朝实际上大势已去。巴尔扎克比同时代作家更敏锐,独具慧眼地观察到这个重大社会现象。

《高老头》还成功地塑造了青年野心家拉斯蒂涅和没落贵夫人鲍赛昂的形象。前者原为一个外省贵族青年,想来巴黎进大学重振家业,但目睹上流社会的挥金如土、灯红酒绿,他往上爬的欲望倍增,他在鲍赛昂子爵夫人和逃犯伏特冷的唆使下,日益丧失正直的良心,开始为金钱而出卖正直,特别见证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对待父亲象榨干的柠檬一般以后,更坚定了向资产阶级的道路走去的决心。《高老头》中主要描写了他野心家性格形成的过程,在以后的一系列作品中他更一发不可收拾,靠出卖道德和良心竟当上了副国务秘书和贵族院议员,而一切的取得都依赖于极端利己主义原则。鲍赛昂子爵夫人是巴尔扎克为贵族阶级唱的一曲无尽的挽歌,她出身名门贵族,是巴黎社交界的皇后,只因缺乏金钱而被情人抛弃,被迫退出巴黎上流社会,高贵的门第再也敌不过金钱的势力,她在后来的小说中因为同样的原因又一次被金钱出卖。她的遭遇告诉人们,贵族阶级除了失败之外不可能有更好的命运,金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高老头》在艺术上很严谨,作者设置了典型环境,让典型人物活动于其中,使人与人的金钱关系与环境相契合,书中安排了四条情节线索,以拉斯蒂涅的堕落为主线,其它几条起辅助作用,纵横交错又脉络分明;典型人物的刻划是巴尔扎克的最大特色,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划,甚至一个细节,如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都使人物更鲜明生动;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作者一大功力,贵族沙龙中的语言与逃犯的语言绝不一样。”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4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最近读了最能代表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特色的作品《高老头》,**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个人性关系腐败,由金钱关系主宰的社会,时间是十七世纪,场景在以罗曼蒂克闻名的巴黎。如今看向巴黎,香花芬芳的香榭丽舍大道,高耸的埃菲尔铁塔……而观察《高老头》里的巴黎,发现天空其实是黑暗的,道路两旁的树木是灰绿色的,那是一条条灰色的大道。

在那条灰色的路上,你会先看到一个老人。他原先着装光艳,他戴着绅士的帽子,穿着深黑的礼服,他吸着雪茄,有理发师为他理那些灰白、油腻的短发。但这一些都掩饰不了他微佝的身形,浑浊的双眼,浑身都透着“暴发户”的气味。

大家,他是个老人。他是资产阶级的暴发户。从这就可以看出:他很爱钱。

这勿庸置疑的。但当他的头发开始变白,他的两个女儿长大了,然后一个选择摆在他面前:女儿还是钱?

最终,这位由巴尔扎克创造、父爱至己的老人选择了自己的两个女儿。他花了很多钱为女儿们办婚礼。即使是为了女儿,他也搬了出去,在晚年独自一人住在定义良好的沃盖公寓里。但对于两个女儿而言,高老头如同活着的自动提款机。

她们向他要越来越多的钱,这让高老头从等级高的房间里搬出,渐渐住到了等级最差的房间里,他不能再抽雪茄了,他辞退了理发师,他甚至没有了光鲜的礼服,他只能在冬季寒冷的日子里,蜷缩在破小的公寓一隅里。

这何等悲哀。在女儿和金钱之间,爱钱的暴发户高老头选择了父爱;在父亲和金钱之间,女儿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甚至在高老头重病的情况下向一无所有的高老头讨钱,在得知她们的父亲将永远离去她们时,都没有回过头去看一眼重病在床的父亲。

人性的衰落是如此明显,父爱与孝道之间是多么讽刺。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5

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己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他的两个女儿从未爱过他。老头忏悔了,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

欧也纳·德·拉斯蒂涅克在小说中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他不仅是书中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观察者和见证人。可以说,他是作者本人的影子。先从家庭背景来看。巴尔扎克也有两个妹妹,萝尔和阿加特;如同拉斯蒂涅克,巴尔扎克也少年贫穷,是全家的希望所在。他自幼就心怀大志,初到巴黎也是学法律的。他也生性敏感、善良,最后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踏上了征服巴黎的征途。

小说本身就是拉斯蒂涅克认识社会及处世决窍和准则的过程。他初到巴黎是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但不久便发现,在“巴黎文明的战场上”,他需要更有力的武器。投降与反抗经过多次较量之后,他终于选择了一条在他看来是最有把握的道路:高攀一位贵妇。后来,高老头入土完成了他的人格,人间的自私、无情和虚伪使他淌干了最后一滴眼泪,从此,任何力量也阻止不了他向上爬了。

总的说,拉斯蒂涅克是用行动往上爬的人,而高老头则是在忍受中解体的人。

伏脱冷亦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与拉斯蒂涅克不同,在小说开始之际已经定型,只是随着情节展开进一步暴露罢了。他与拉斯蒂涅克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个神秘人物的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因而,反叛是合情合理的。他本人的欲望就是找到一个弟子,造就他,让他向社会开战。“啊!”他对欧也纳说道,“倘若您愿意做我的学生,我将使您得到一切。”伏脱冷超越一切社会准则,置“善”“恶”于不顾,他是罪恶精灵,魔鬼天使。

巴尔扎克在晚年曾说伏脱冷的原型取之于一个叫维多克的人。他是囚犯,复辟时期当过保安局头子;他强壮、孔武有力、精通各种武器、粗俗、喜欢开玩笑,这些特征在伏脱冷身上都得到体现。有一个细节值得一提,就是巴尔扎克在《高老头》付梓前四个月,在别人的陪同下曾和这个维多克共餐过。然而,维多克毕竟不是伏脱冷,在《高老头》中倒更像逮捕伏脱冷的警察头子贡杜罗,而且在作者手稿上,这个警察头子原先的名字就叫维多克。在《交际花盛衰记》中的伏脱冷倒具有维多克更多的特征。

说到底,伏脱冷多少也有点儿巴尔扎克本人的影子,如伏脱冷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和庸人;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人总爱另眼相看。特别是,他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既爱享乐又要当强者,这些不都有点像作者本人么。

上述三人物成了全书的主线。最初出场的是高老头,但他的悲剧需要一个见证人,即拉斯蒂涅克。读者是通过拉的眼睛了解全部故事的。高老头后来欣然把女儿苔尔费纳送给拉做情妇,开始在精神上把年轻人看成是自己的儿子,称他为“我的孩子”,拉则称高为“我的高里奥爸爸”。但应该说,真正对拉完成理性化教育的则是伏脱冷。作者也是借助伏脱冷之口,说出了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许多充满哲理的见解。他爱拉,处处保护他,称他为“我的孩子”、“我的宝贝”,但同时教唆他干坏事,甚至教他用暗杀方法,让维克多莉娜取得遗产,然后再娶她为妻。有趣的是,拉斯蒂涅克高出其师一筹,他不像伏脱冷从“外部强攻”,而是更狡猾更精细,他渗透进上流社会,从内部进攻,从而征服它。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6

“实在是太‘孝顺’了!忘恩负义!死丫头片子!”看完了《高老头》,我不禁气得火冒三丈,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女儿!父亲死了,不但不去送葬,还装模作样地给人说“家父去世,悲痛欲绝,不便外出”!唉,我还是给大家说说怎么回事吧。

高老头叫高里奥,他靠做生意发了家,拥有很多钱财,本可以安享晚年,但是他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了两个女儿身上,给她们请家庭教师,为她们买吃买穿,一心要把他们培养成上流社会的人。后来两个女儿终于如愿以偿,分别嫁给了侯爵和伯爵,过上了上流社会的生活,经常风光体面地参加各种舞会。可是他们的丈夫却并不关心她们,她们做衣服买东西所需要的大量金钱都是从高老头那里拿的。为了她们的虚荣心能得到满足,高老头住廉价的公寓,过清贫的生活。当他的钱被女儿们挥霍光的时候,他又把自己的金银餐具拿去卖掉。他一心一意想着女儿,为女儿的幸福奉献自己的一切,而他最大的心愿只是临死前“能听到女儿的声音,碰一碰她们的衣服!”但是他死时两个女儿也不在身边。她们明明知道父亲要死了,还照样花天酒地,买新衣,赴舞会,根本不管父亲的死活,并且说“等跳完舞再说这些麻烦事”!高老头临终前还为大女儿拼凑了做新衣的1000法郎,为小女儿购置了一套与情人约会的房子!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怜的高老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的女儿如此无情无义。

这时我想到《三十六孝》中的陆绩,六岁时就会想办法为母亲寻找食物;我也想起爸爸在爷爷生病时天天往医院跑,夜里还要在那儿陪护。我常常是睁开眼就不见了爸爸,睡觉时也难得看见他的身影。

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娜齐和但斐那,你们太没有良心了!你们的父亲每天天不亮就去挣钱,为使你们生活得快乐,宁可一再委屈自己;生命垂危时还说“啊,我的两个女儿急需用钱,我还要去做面粉生意……挣了钱,女儿就什么都不缺了……”这样一个伟大的父亲你们竟然不知道孝顺,我真恨你们!贪心的人,希望你们能醒悟过来!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如今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了,相信大家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一定思绪万千。读后感如何写的更好?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篇对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非常详尽的文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著异性的爱,也就得不著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倾城之恋》

――先分享几句我摘录的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在还没有读《红玫瑰与白玫瑰》前就听说过那句经典“也许每个男人都会有过这样两个女人……”那时的我还无法理解,读完小说之后,我也只能肤浅的得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结局好的《倾城之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3)

初识张爱玲似乎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对她唯一的感觉就是苍凉。一直不想对他的作品,因为她总喜欢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无情嘲讽批判。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一段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白玫瑰的比喻很特别。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男人听罢,不动声色,心底却早已波涛汹涌,短短三句两言,便戳穿了自己心中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完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会在心底盘算,究竟自己是要做蚊子血还是朱砂痣?

正如多年之后,佟振宝与王娇蕊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究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要继续,哪怕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佟振宝在完成这场意外的情感消费后,再次准备出发,再次做一个好人。而当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人的男人身上,便注定了与幸福无缘。

或许这就是女性的可悲之处,在爱情里,最先沦陷的那个人注定被伤得体无完肤。你说繁华落尽,此生不渝,后来踏马离去,只有伊人独泣。。。。。。不禁想起子君在悲伤中死去,娇蕊和子君,两人同样美丽

美丽可悲的女人渴望完美的爱情,却做不到,最后弄得伤痕累累。在佟振宝或涓生转身离开的那一刻,她们并不认为自己想要的不是曾经拥有,而是永远。。。。。。

记得陈奕迅的红玫瑰中有这样一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永远都有恃无恐”。《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讲不被世人认可的婚外恋情,可是看完之后我竟然想为这些未果的婚外恋流泪,有一种三观尽毁的感觉,或许这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 我想,不仅仅是男人,女人也一样。

身边有一个陪伴你天长地久的,心里有一个牵挂一生一世的。这是人的本性,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想得到,鱼和熊掌却不可兼得,只好在热闹的时候活在现实里,孤单的时候活在心里。但是,我不喜欢这种生活,不喜欢这种爱。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

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 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也许给彼此裹上了一层柔和的光和沉重的幻觉。但这必须是时间和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种虚拟效果。

但当两个人真的想冲破时间的沙滩,穿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地奔向对方时,结果往往违背了自己的意愿。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即使是没有血的教训,也刻在心里,永远不会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

“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被岁月催得枯萎。而他为自己设计的完美生活,也在生活的巨大虚无中,充满了漏洞。一份体面的事业,一个完整的家庭,还有一个7岁的女儿,嫁给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丽,每三周就去**一次。她对母亲很孝顺,照顾她弟弟。

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这场意外的情感消费后,再次准备出发,再次做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凄凉的,读着,不禁沉下心来。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

是痴迷于这种透彻的报道,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更凄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4)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子,另一个是热情的爱人。普通人总是把“节俭”这个词区别开来。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平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平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

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

这时,黄鹂的选择并没有违背初衷:一辈子。永不放弃,找到了正确的路,终于,真心真意的回到了一个好男人身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5)

前不久,我们一家人在湖边漫步,我看到一个塑像,一位身披铠甲的将军屹立在湖边,眼神坚定。一妈一一妈一告诉我这就是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飞将军。我们随着人流走进巍峨的岳王庙,里面游人如织,他们都是来拜谒岳飞的。

看着坟冢上萋萋青草,看着石碑上苍劲的字,看着一个个游客肃穆崇敬的神情,我坐在长廊里,不禁有点好奇:一千年前的将军,至今受人敬仰,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一妈一一妈一好像看穿了我的疑问,从包里拿出一本《岳飞传》,我欣喜若狂,迫不及待接过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岳飞传》讲述了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事。岳飞从小就立志成军,报效国家的壮志,他的.母亲在他背上刺了“一精一忠报国”四个大字,嘱咐他一生一世都要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勇杀敌,宁愿献出自己的生命。他母亲把这四个字刺在他后背,他把这四个字铭记于心。他发奋学一习一,刻苦练武,年纪轻轻就武艺非凡。当时国家破碎,民不聊生,他毅然投军,由于他英勇无畏,冲锋陷阵,战功赫赫,成了一名大将军。他带领着“岳家军”一路北上,收复失地,深得民心。他擅长兵法,善于布阵,“岳家军”让金兵闻风丧胆。眼看胜利在望,即将“直捣黄龙”,没想到这位民族英雄却被一奸一臣秦桧等人用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令他惨死于西子湖畔的风波亭。

一千年风云变幻,沧海桑田,朝代更迭,但是民族英雄岳飞将军的一爱一国主义一精一神和光辉业绩,深深地铭刻在世代中国人民的心中;而一奸一臣秦桧等人,却被铸成铁像,反剪双手,长跪英雄墓前,被万世人民唾骂!人们为了纪念他,在西湖畔修建了一座红一墙绿瓦的岳飞庙。

合上书,我看着封面上岳飞将军的画像,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我知道“一精一忠报国”是他一生铭记的诺言,祖国富强,人民幸福是他毕生的梦想。而这一切,在今天已经实现,他现在每天屹立在美丽的西子湖畔,看着城市越来越美,人民如此幸福,应该倍感欣慰。我在心里暗暗对他说:岳将军,我很庆幸我们不需要接受战火的洗礼,不需要担心国家的沦陷。我们会好好珍惜幸福的生活,好好学一习一,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献出一份力量!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6)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充满灰尘,打开扉页,一股不同于其他书籍的香气,宁静而不杂,简单而纯粹。

据说张爱玲写这本书时只有24岁。我想这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诠释。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但当红玫瑰提出要告诉丈夫真相时,振保拒绝了。他不想为这种情况承担太多的责任。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

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是指美丽迷人的情人,而白玫瑰是指与他共度一生却不爱她的妻子。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

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

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谢谢大家!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杜蓓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7)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部由张承志编剧并执导的现实题材电视剧。它描绘了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的变迁和人们命运的纠葛。这部电视剧以家庭为切入点,通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两个家庭的故事,展现了人性的复杂与矛盾,以及时代背景下人们面对各种社会问题的选择与困惑。《红玫瑰与白玫瑰》所揭示的种种问题深深触动了我,让我不禁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思考。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带来了经济的腾飞和社会的变革,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红玫瑰与白玫瑰》通过两个家庭的故事,将这些问题展现得淋漓尽致。红玫瑰家庭追求金钱和权势,他们为了谋取私利不择手段,甚至不顾家庭的和睦。相比之下,白玫瑰家庭注重家庭和睦和道德伦理,他们虽然生活拮据,但依然保持了团结与温暖。通过这两个家庭的对比,剧中展现了开放背景下人们的道德沦丧和价值观的混乱,让我深思:在繁华的背后,人性的黑暗是否正在泛滥?


剧中还通过各个角色的遭遇,展现了社会中的不公与压迫。媒体工作者陆小凤,面对上司的压迫和权力的腐蚀,他选择了呐喊和抗争。而商人丁力,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为了谋取利益不惜与法律对抗。这些角色的故事让我明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得不面对生存与原则的冲突,很难做出最理想的选择。现实世界中,金钱和利益往往能摧毁一个人的良知和道德底线,但是否应该为了生存而放弃最初的梦想和人格?


值得一提的是,电视剧中对女性命运的描绘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红玫瑰家庭的女主人公,为了金钱和地位,不惜利用自己的美貌和聪明才智,却最终导致自己家庭的破裂和悲剧的发生。而白玫瑰家庭的女主人公,则是一个充满睿智和智慧的女性,她用自己的奋斗和努力,给予了家庭希望和温暖。这些女性形象的塑造展示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不同角色和价值,令人深思。


《红玫瑰与白玫瑰》通过细腻的剧情和丰满的角色刻画,展现了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的多样性和矛盾性。看完这部电视剧,我感慨万千。这部作品让我深刻认识到人性的复杂与矛盾,以及现实社会的善恶之间的斗争。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启示和思考:在时代背景下,应该如何坚守初心和价值观?应该如何在困境中选择自己?这些问题并没有简单的答案,只有通过艰难的选择和痛苦的磨砺,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红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8)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9)

简介: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鹏。1920年9月30日生于上海公租界西部一座衰落的贵族豪宅。

作品主要有**、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

看完红玫瑰和白玫瑰,我记得每次把张爱玲的书从书架上拿出来,我并不急于欣赏她的杰作,而是总是盯着书的封面看半天。喜欢看到她孤寂的唯一迹象,喜欢感受她的辛酸。她说: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当我写罗斯的时候,我只会用一句没有头发和手臂没有袖子的话来保护我的脖子。她是一个没有任何掩护的人。如此生动细腻,如此相得益彰,怎能不让人佩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神圣的,他确实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我们可以充分生动地反映语言的幽默。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当振保得知娇蕊给士洪写了一封航空信要离婚时,振保毅然离开了娇瑞。在母亲的催促下,他嫁给了一个大学生,黄鹂。不幸的是,振保对自己的身体不感兴趣,所以他渐渐疏远了。

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最后,他说第二天就起床了,振保变了,成了一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今天看了一部**,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嫁了一朵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依旧是“睡前明媚的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色是沾在衣服上的一粒米糊,红色是心里的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和不堪总是让人背凉。我不能直接面对。我希望对这个世界上的人来说,我不仅是他心中的白玫瑰,也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补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

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如此多情,却又潇洒令人羡慕。她说: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她是一个真正性情的女人,再也不会自由安逸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一个感情丰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

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痛苦是娇蕊放荡所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0)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1)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作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你去买两件时尚的衣服,那件太土了这双鞋子不好穿也不好看女儿的穿着果然是你的审美别写写写,又没人看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作者: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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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2)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始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韧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得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停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之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