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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发表时间:2023-05-08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精选5篇)。

无旁骛才能有所专,有所专才能有所进,在一些需要我们上台演讲的时候。演讲稿可以帮助演讲者更好地理解演讲主题,演讲稿应结构清晰,层次明确,写好一篇主题演讲稿要注意哪些呢?经过收集并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五年级的齐树峰。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大家都知道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会影响他的一生,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我们要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培训会议,是经区委分管领导批准,由区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共同组织实施的。参加培训会议的均是多所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下面,结合这次培训工作,我讲几点内容:

一、 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意义

由于生理、心理方面的内在特征,青少年往往更容易遭受各种社会不良因素的侵扰;而中小学校恰好是青少年了解观察社会、学习各种规则的重要场所,因此,实施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进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制度创新。

从1996年广东省综治、政法、教育、普法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的 尝试以来,法制副校长历经了起步、发展、逐步规范等必要阶段,初步形成了综治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学校与社会联动,法制教育与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融为一体的良性工作格局。多年来,广大法制副校长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配合学校制定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采取参观学习、座谈讨论、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了法制教育。诸多实践证明:在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诸多方面,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的制度发挥了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为此专门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已于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条的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二、当前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中小学校,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基于条件限制,还没有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有的农村中小学校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有的中小学校所在地经济条件较为落后,能够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的人员数量有限,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些学校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造成了困难。

2、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聘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公检法作为国家机关,直接在一线工作,能够接触大量案例,具备担任中小学校校外法律辅导员的条件,但是,也存在着弊端。首先,受其自身工作时间的限制,大多采用一年中集中进行法制教育报告、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的形式进行,时间短,针对性不强,很难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也很难做到对存在不良行为、需要特殊帮教学生的对症下药。同时,由于公检法人员的身份特殊,在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时,往往容易给存在不良行为或者需要进行帮教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很难成为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朋友,使得这部分未成年人有话不说,心里话不讲,难以进行有效沟通,也就造成难以达到教育和感化的目的,而这些未成年人往往是需要社会重点予以关注和帮助的人群,也应该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重点。

三、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接受学校所在地镇、街道综治委、办的指导,在大、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参与研究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定期为师生作法制报告(或其它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2、帮助学校制订和完善有关社会治安治理和遵纪守法的规章制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防火、防盗、防电、防交通事故等遵章守纪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积极协助学校开展争创安全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活动。

3、协助学校做好特别需要关注的学生(家庭贫困学生、行为有偏差学生、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心理有障碍的学生、暂时流失在外的学生)的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从学习、生活、思想上全面关爱学生的成长。

4、协助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管、街道(镇)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治学校周边秩序,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5、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学生和扰乱学校秩序的案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协助学校沟通与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及社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会同学校及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四、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1、为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旗各学校均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兼职法制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区综治委、司法局组织政法各部门按照任职条件推荐兼职法制副校长人选,会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后,由教育局或学校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任期为5年,可连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但参与学校关于学校法制、德育教育的论证和决策。

4、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5、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6、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侵扰校园的事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7、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8、司法局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培养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9、教育局要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和落实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要支持本单位派出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督促他们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同时将他们反馈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受奖的依据。

11、学校要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应事先与兼职副校长协调并及时通知其参加。

12、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及效果要纳入普法依法治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五、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发挥作用的几点意见

20xx年11月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中小学从基层政法干警中选聘兼职法制副校长。这实际上意味着法制副校长的制度创新不仅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赞许,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认可,从而开始了其更为规范、统一的制度化、程序化进程。

当然,应该看到,由于思想认识上的相对不足,专项工作经费的相对匮乏,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相对乏力,一些地方的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工作时,存在和出现了诸如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难以深入等各种现实问题。但有关方面却本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章立制,使法制副校长的聘请、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更为规范、完备。对此,我们相信和希望,在经过更为系统、统一和合理的制度化完善之后,法制副校长这一有着诸多积极意义的制度举措,定能得到更为全面、有效和深入的开展,并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等各个方面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我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那么怎样走路才能保证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打闹闹,追逐嬉戏,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猛跑,与车辆抢道。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酿成灾难。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4)

同学们:

今天国旗下的讲话我们从两个故事开始。

第一个故事:从看守所寄来的一封信

“老师,在监狱里我常常反思,觉得过去的很多行为都很愚蠢,回想起以前您对我的种种教育,现在是后悔莫及啊!”这是一个学生从监狱里寄来的一封信中的内容。他平时在班上非常调皮,逃课旷课、打架斗殴样样离不开他,不仅自己没有搞好学业,还给班级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老师一次又一次找他谈话劝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仍一意孤行。后来离开了校园,又因为打架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到了监狱,失去了自由,常常夜不能寐。他总是在想,自己肯定把父母和老师的心伤透了,以后出去会不会有别人的歧视,找工作会不会很困难,如何面对自己的父母。收到他的信,老师真是感慨万千啊!为他年纪轻轻就郎当入狱而难过,为他现在反省直到为别人考虑高兴,有句话不是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吗?

同学们,这是我们身边实实在在的例子,无论你是在校园还是走向了社会,你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惩罚。第二个故事:日前,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摸排,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这些人几乎都是“90后”,最小的才刚满17岁,有人竟然还有着不错的家境。然而,就是从想办法搞点钱花开始,这群少年从一起起入室盗窃开始,渐渐演变成为组团抢劫。有的少年在校学习成绩也不错,只是被“这样来钱快,比上班舒服多了,多刺激,跟着我干吧!”这样的花言巧语忽悠着,一群“90后”小伙被领着参加了入室抢劫作案,而入室抢劫或将面临10年以上刑期。

几个不到20岁的少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小小年纪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在给受害人造成无尽伤害的同时,也给自己的人生蒙上层层阴霾甚至酿就终身悔恨。

无论两个故事中的青少年因为什么而走上犯罪之路,他们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或许在实施犯罪之前,他们根本不懂这就是犯罪,因为他们不懂法。同学们,要意识到:过去不识字的叫文盲,新时代的青少年不懂法就叫法盲。所以除了在学校接受法制教育外,自己也要多渠道了解法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呵护生命。

第二个故事中有的学生平时的表现都是不错的,当社会上的人叫他们打架,拉他们抢劫,他们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切不可盲从。

或许我们对自己目前的行为感到满意,认为触犯法律是距离我们很遥远的事情。其实,冲动、无知、嫉妒、懒惰、与别人斤斤计较等一些小毛病就是犯罪的种子。只有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怀着对生命的珍爱之心,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端正心态,调节自己,学会做人,才能防微杜渐。

最后我用一句话跟大家共勉:学习法律,学会做人。祝愿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同学们!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5)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20xx年12月4日是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自觉遵纪守法做合格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学生作为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社会群体,更应该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各种违纪违法越轨行为已构成影响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巨大障碍。尽管其人数较少,但其影响较大,后果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学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低级庸俗的幸福观。

某些格调底下的文化艺术作品、影视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输西方的剥削思想和生活方式,导致一部分学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标,把感观上的快乐当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观刺激,主张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而把社会的重托、师长的厚望弃之一切。

2、哥们儿义气的友谊观。

他们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丑和善恶。一些违纪的学生,即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又懂得违法的后果和严重性,但当哥们儿发生“不幸”时,却立马解囊相助。当自己的“知己”相邀干些越轨的事件时,也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地打群架、协同作弊、破坏公共财物等,谁要是不出面就会被哥们儿看不起,甚至被“开除”。一位女学生因为作弊受处分后痛哭流涕地说:“我为他人作弊实在是情面难放下,结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哥们儿义气思想危害极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观。

自由,是一个充满理想、激情和生气的字眼,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一些学生把自由和民主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从而盲目地去“自我张扬”、“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而周围一切与自己的不和谐都被视为“自我表现”的障碍。

4、苍白淡薄的法制观念。

法制,是一个社会公正有序发展的保证。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必将是无序的和混乱。有的学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许的各种行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一个因盗窃罪被逮捕的女学生曾对审讯员说:“其实我这个人心并不坏,我拿了别人的钱,大部分是给别人花了,我自己并没有拿多少。我都说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我还有事呢。”可见,其道德法律意识何等苍白。

最后留给同学们一句话:“仇恨会使你步入深渊,报复会助你走向极端,人的生命最为宝贵,少份歹念多分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