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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24-03-24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要怎么样才能写好报告呢?一个季度或者一年的工作结束后,我们经常都会用到报告。报告不能只是简单的陈述,需要一定的数据和总结,本文的核心思想是关于与“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相关的讨论,请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们让大家一起分享知识!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1】

我中心按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

知(峄人社发〔20xx〕54号)文件规定精神和区卫计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单位实际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工作情况和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自文件下发后,我中心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关于“吃空饷”问题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及时开展自查工作。

二、基本情况

1、“吃空饷”问题

经过认真核实,我中心不存在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虚报人数套取拨款等“吃空饷”情形的情况发生。

2、带薪年休假及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结合本中心实际,20xx年根据各科室具体工作情况休假情况,对全中心干部职工(抽调在外人员除外)带薪休假时间做了具体安排,严格履行休假手续,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截止20xx年12月底,我单位正式职工25人,应休假天数为325天,已休满假人数24人。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1、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针对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办法。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2、巩固现有带薪年休假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年休假和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2】

区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金特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xxx区农机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2人,实有11人,其中:干部10人、工人1人。

xxx区农机局11人每月发放职务(岗位)工资11855元、级别工资26126元、保留工资396元、高原补贴220元、工资区类差149.5元、艰边津贴4360元、地方性津贴21760元、公务交通补贴7250元、养老金补贴1人每月10元。

xxx区农机监理站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均依据人社部门的批文执行,没有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没有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没有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不存在未落实上级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情况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3】

xx县发放老龄补贴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市老龄委发[20××]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老龄办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包括高龄老人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以及高龄补贴工作经费的落实等,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现状

1、高龄津贴发放情况。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自2015年开始实行以来,起初范围只包括全县90周岁以上老人,2015年,范围扩大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在50元——200元之间,自2015年5月1日起,范围又扩大到了70周岁以上老人。截止目前,全县7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到了4507人(其中70-79岁2964人,80-89岁1395人,90-99岁145人,100岁以上3人)。

2、认真落实优待政策。根据安市民发(2015)28号文件,全市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同时,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县已将70岁以上的老人全部纳入了补贴范围,并按陕西省规定,对于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障补贴;100周岁(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保健补贴。我们全面宣传并认真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按月实行一卡通发放到老人手中。

3、加强对高龄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督查管理。通过到户核查、电话抽查等各种措施及时掌握高龄老人的死亡、迁出等动态。督促和指导各镇、社区(村委会)按规定认真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及时重新调查核实。每月对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并定期撰写自查报告。县老龄办定期对行政村(社区)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名度。县老龄办历年来高度重视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老龄补贴政策的知名度,同时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强对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专项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把这一惠及老年人的实事办好。

5、认真落实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地方配套资金。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经与县财政局多次协商,高老地方配套资金全部足额配套到位,使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按月发放,高龄老人都能按月领到补贴资金,我县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已发放到5月。

二、存在的问题

1、省市财政预算配套资金,是依据县级老龄办在年报期间所受理的申请资料计算人数,对年报时效外随时递增的漏报人员,没有追加配套资金份额,使这部分人不能全额享受当年度的高龄补贴。

2、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交通闭塞的边远山区形成信息传递盲区,群众对优惠政策的知晓率明显偏低;尤其是一些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没人填报、呈送申请资料,很难及时获取高龄补贴。

3、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由于现在农村的行政区划变革,村民委员会管辖区域越并越大,部分高龄老人亡故后当事人不自觉申报注销户口,加之村组干部工作量大面广,头疼顾头,脚疼顾脚,根本无暇去做例行的跟踪调查,统计上报。

4、老龄工作队伍力量极其薄弱。xx县9个乡镇普遍没有老龄工作职务编制,民政干部本身工作量极大,有的还身兼多种业务,很难对老龄工作做到尽心尽力。及时收集新增和死亡减员信息、变更错误账号就成了一句空话。很多乡镇年报、季报不能按规定时效及时上传,自然减员就更难做到当月、当季及时注销,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管理,还有一段差距。

5、申报资料繁杂,审批程序不规范。绝大部分高龄老人生活难以自理,行动不便,又不会自己填报申请,加上农村地区普遍没有照相、复印条件,个人申请信息表份数过多,附件繁杂,给当事人加大了难度,增加了额外负担,群众意见很大。根据省上有关规定,申请表由社区、乡镇xx县老龄办三级留存即可。xx市又增加了市级审批存档的额外程序,无意间给基层业务工作造成人为负担。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xx县高龄补贴兑付工作运行情况分析,有如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1、建议省市老龄办积极协调两级财政部门,与xx县地方财政一样,实报实销予以追加缺口部分的配套资金,确保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在贯彻执行中不走样,不偏差。

2、简化审批程序,为基层老龄工作减轻负担。高龄补贴政策执行是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制,不是审批许可制。是一项社会福利政策系统中的服务项目,并非社会行政管理系统中的权利行为。建议由乡镇政府一级审核甄别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即可,不必再行复印各种附件。正式的申请信息表仅报县级老龄办审批留存一份即可。镇村两级建立电子档案更为合适,既可以降低业务成本,也为当事人减轻了申报中的成本负担。省市两级仅存电子版花名册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建立纸质档案库。

3、请求省市老龄办积极呼吁解决基层老龄干部编制问题。有人才能有依托,有依托才能干好事。如何避免老龄工作在政府各项工作中被边缘化问题,是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老龄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老龄干部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才能达到老龄事业事事有人抓,事事有着落的良好局面,才能促进基层老龄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4、逐步提升高龄补贴资金标准。建议将社会养老补贴基数纳入高龄补贴资金捆 绑发放,这样以来,7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适时提高一定的补贴标准,为改善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4】

违规发放补贴自查报告

主题: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调查与整改建议

一、前言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为了促进特定行业和人群的发展,政府通常会对其进行一定的补贴支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补贴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为了深入了解并解决这个问题,特进行了违规发放补贴的自查调查工作,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与整改。

二、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调查与分析

1. 调查范围和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我市某一补贴政策实施的单位进行,通过查阅相关行政文件、调阅财务资料和发放记录、访谈相关员工和受益人等来进行。

2. 调查结果

通过以上调查手段,发现该单位存在一些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主要包括:

(1)发放对象不准确:该单位在发放补贴时,对于补贴对象的认定存在模糊或错误的情况。有时会将不符合要求的个人或企业列入受益名单,对于真正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却没有给予应有的待遇,造成不公平的现象。

(2)发放额度超标:在实施补贴政策时,该单位没有对补贴额度进行严格把控,导致部分个人或企业获得的补贴金额超过规定标准。这不仅浪费了财政资源,也对其他合法申请补贴的个人或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

(3)发放流程审批不规范:在执行补贴政策的过程中,该单位审批流程不规范,缺乏必要的文件和信息的核实。这给了一些人机会,不法分子可以伪造文件或隐瞒真相来获取补贴,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整改对策和建议

1. 规范补贴政策执行机构的内部管理。加强对补贴政策执行机构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审批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流程,确保补贴政策执行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 加强补贴对象的认定。建立精准的补贴对象认定机制,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能够得到合理的补贴,并避免将错误的个人或企业列入受益名单。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审核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提高审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加强财务监管和资金使用的审计。对补贴发放的资金进行严格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规。举报违规行为得到重视,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4.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补贴政策、发放标准、流程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鼓励公众对于违规发放补贴行为进行举报,并根据举报情况切实处理相关人员。

5. 建立补贴政策的评估机制。对于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周期性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四、结语

通过此次违规发放补贴的自查调查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违规发放补贴对于公平竞争、财政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的危害与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整改建议,并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政策的公正执行,让更多有需要的个人和企业享受到应有的补贴,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5】

关于单位津补贴发放、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取酬自查报告

根据《xxxxx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我办通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尤其是针对单位津贴发放、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取酬自查违规问题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津补贴或福利发放方面,无违规情况。对照津补贴或福利发放内容,我办无违规发放津补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及绩效奖励,没有无依据发放奖金、补助、过节费等津补贴,没有发放过加班费,没有以各种名义普遍发放的各种奖金,也无其他违规情况。

二、在单位食堂公款消费方面,无违规情况。对照单位食堂公款消费方面,我办从没有无接待、无领导审批的接待消费,没有以单位食堂为载体违规发放福利,没有将其他费用在机关内部食堂开支,更没有挪用过财政资金对单位内部食堂进行补贴,也无其他违规情况。

三、在违规取酬方面,无相关情况。对照违规取酬的内容,我办无人员领取兼职报酬,无违规发放评审费,无其他违规情况。

综上,我办在单位津贴发放、违规取酬、食堂公款消费等方面无违规问题。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6】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当监发[20XX]1号文件精神,市科协于近期认真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市科协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于违规主体、违规情形、纪律责任及处分幅度等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为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市科协特成立了规范津贴补贴清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清查自纠整改工作。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20XX年,市科协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设置,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

实物情况;无变相在工会会费、福利费中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行政性收费、其它罚没收入等,不存在利用“小金库”、行政性收费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等现象;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5、市科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规定设立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