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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1-23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十四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近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本书是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平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平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平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平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平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平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

狗这一辈子,也就20多年,能平平安安活到老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狗不像人一样,有智能的头脑,和谐的家庭,,它们大多数是用于交易的,从小生出来没多久就会远离母亲和兄弟姐妹,被个自的主人用肮脏的金钱买去纯洁的灵魂。要是运气好,碰上个爱狗疼惜狗的主人,还能过上一阵好生活,要是遇上个暴躁又没钱的主,那就注定悲惨一辈子了。到最后大多数的狗都会有相同的命运,那就是年老体衰,狗老珠黄被主人嫌弃甚至抛弃,从此在街上成为孤苦的流浪狗,没人照顾,不是病死就是被车碾死反正就是不得好死。真的只有急了八辈子福的狗才能安稳的活到生命的尽头。

而在这过程当中,狗就得活的小心谨慎。尤其是活在农村的狗,必须保护好自己,稍一马虎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的下酒菜,到头来,别说替人看家护院,就连自己都没本事看住。一条真正熬出来的狗,是熬到铁链都栓他的铁链已经都断了,主人也已经白发苍苍,一起等待者时间的审判。

乡下的狗有着最明确的目标:看门。有来客的时候都要和狗先进行一番“沟通”。刘亮程说,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个人认为,这用来比喻乡下的状况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而每当主人出来时又会一棒子打开狗,怪罪狗的行为,这时他们又曾想起他们养狗的初衷?唉,受苦受累,挨打挨骂的永远是忠实憨厚的狗啊……

在刘亮程的书中,一条好狗,是只能忠于主人的,绝不可能和外人混熟。更加可笑的是到了交配的时期,两家狗主人会商量好后,把狗牵在一起,在严加监视下完事。而且决不允许狗有感情,他们要求狗把自己的爱和忠诚完全额奉献给人类。看到这,我不由的想起古代的父母包办婚姻,真的是自私到了极点,我觉得狗也是有婚姻自主的权利的,它们也需要感情生活啊,乱交配像什么话嘛。

终于,狗老了,主人也不再需要它了,它独自徘徊在夜深人静的村庄,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旧影。这足以证明狗比人还中情义,只可惜落得一个悲哀、凄凉的下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3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xx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4

20xx年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20xx年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5

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6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原价28元,网购价18。30。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20xx年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7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8

人在这社会中,竞争太大,从而每个人都在加快自己的脚步,因此,谁还会记得放松自己?别说是对大自然的花草微笑,就连对身边的朋友微笑也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人总是这样。

其实在我们忙碌时,也应空下一个时间”回过头“去忆往事。像是去回顾幼稚但又是欢乐的童年,像是一次游行,哪怕是一件无趣的事情,起码能放松自己,告诉自己其实并不用这么努力的去打拼,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只可惜,茫茫人海只有少数人会这么做,大家努力向”工作狂“靠近,学习。在他们的词海中,”放松“离他们太遥远,太陌生了。

会有这么些时侯,人的脚步比汽车轮子转的还要快,但汽车总还有休息的时刻,人的脚步确实没有尽头的。每到那个我们觉得自己到达自己的原先目标时,却在仅离他一步之远时,把他又拿到了一个遥远,在原地看不到的地方。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是,包括我的一些同学。而我总是不理解他们的做法,大家总说”上吊也要喘口气“,可从现在大家快速且匆忙的脚步看来,应该是一口气都没喘好吧!

在生活中,我更希望我是一只乌龟,他的步伐虽慢,但他最终还是超过了兔子。妈妈也总是说我会享受,我其实并不是在享受,我只是觉得当我们走得太快的时候,身边美丽的风景往往会被我们忽略掉,却无法用心去感受,无法去领悟其中的真谛。

所以,轻放慢你的脚步,适当的休息一下,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发现社会中的美。有时一个无意间的回眸也可以让你有所收获。但请不要给自己按上螺旋桨,尽管这样能让你争到领头的位置,但你会失去更多更美好的事物。有时旅途并不在目的地,而是旅途中的随便一景。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9

人总是亲近于和自己有相同点的人,总是对和自己生活比较贴近的文字多一份兴趣。我也是一样。但《一个人的村庄》是个例外。我生活在东南沿海,刘亮程则在西北内陆。我在城市长大,他却当过农民。我这里柳絮纷飞的时候,他眼前是漫天的黄沙。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他说他没有天堂,只有故土。

他告诉我们一个普通的村落在一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里可以站成永恒。

刘亮程是个智者,又是个普通的人。他看穿了荣华富贵,在他眼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他甚至愿作一棵长歪的树,一头拉车的驴。他生活在一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他热爱脚下的黄土,热爱眼前的自然。他写一匹马戴着套具跑掉了;他写一窝蚂蚁用一夜时间绕过人为的障碍回到属于自己的墙根;他写一只鸟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声音沙哑地对他说了很久的话;他写一棵被压弯的树遭到人的遗弃……他似乎只是把他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再加上些仿佛脱口而出的语句,便赋予了一个村庄以生命和活力。如果让我在乡村与城市之间选择我肯定会选后者。我以为在繁华的闹市里有舒适的学习环境,以后能有个好工作就是幸福的人生了,但刘亮程告诉我,我已缺乏一颗感恩大自然的心。

我们感恩亲人赐予我们生命,感恩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却忘记了我们世世代代生存的这片土地。如今,我看到一只麻雀都会有莫名的抗拒,见到虫子就想打死,牲口更是不愿去碰的。我在不经意间给人和其他动物划分了层次,但事实上我们之间没什么等级之分。刘亮程不记恨咬过他的狗、叮过他的虫,只怀念为他劳作了一生的驴和牛。《一个人的村庄》让人感受到自己多么自大。其实即使身处城市,大自然依旧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被灯红酒绿弄花了眼,忘却了生命真正的色彩。我面对一场雨一场雪一片落叶一树繁花也会有万千感慨,但我感到的只是我一个人的寂寞,我的愉悦也只是我在自娱自乐罢了。我把自己的感情加之于大自然,却没有让自己融入她并真正地感受自然万物的喜怒哀乐。我从未想过雨是不是同我一样孤寂,花是不是与我一道欢喜。我没有躺在一块土地上聆听过大地的心跳,也没有认真嗅过一朵花、看过一棵草,更没有长久注视过一虫一鸟。然而她是真的没有感情么?近年越来越多的灾害,不就是她对我们的怒吼?灾难带给我们很大的损失,我们感叹不幸时是否想过,这是天灾,还是人祸?我们因灾难而流泪,当我们抬头看见灰色的天空,当我们再也看不到成群的鸟儿时,我们心中也再为自然而流泪么?我们的泪腺,为何会如此荒芜……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这正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所表达的。

我真的很期待一阵风吹过整个世界,吹过所有繁华,吹过我的胸膛。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让我躺在大地上仰望蓝天,在我永恒的一个人的村庄。Www.pOPO666.COm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0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1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2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3

在同是农村出来的哥们的推荐下看了这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看的时候,真的是一边看一边点头,暗自佩服作者的见解,这绝对是本年度看过的最值的一本书。作者对其家乡农民生活的描写,对农村现状的分析以及对乡村民主的一些见地都非常深刻,我觉得他说出了无数从农村出来的人共同的心声。

如果农民的定义是以种地为生的人,那么我相信,存活在中国大地几千年的物种已经绝迹了。生活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农民根本无法靠他那一点所有权都没有的土地存活。当然,如果回到古代,农民有这些土地,完全可以为生,而生活在现代社会,为了满足各个方面的需求,那一点贫瘠的土地就根本无法满足。

什么叫剥削?在课本上我只学到了万恶的资本家,不遗余力的压榨工人们的剩余价值。而在从农村出来的我觉得在农民面前,资本家对工人的那点剥削根本算不了什么。资本家的剥削是看得到的,而对农民的剥削却是无形的。谁剥削了?不知道,价值去哪了?不知道。总之,农民没有得到他应有的报酬。

大家不妨来想一想,十几年来,房子、生活用品、教育投入这些价格翻了多少倍,而粮食的价格几乎没变过。什么叫剥削?你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种出来的粮食,不卖足够你存活,人活着嘛,有口饭就饿不死。全部卖掉肯定不够你们一家老小在一个现代社会生存。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那是古代农民的悲哀,那时候的农民只要饿不死,就要感恩戴德,感谢上苍了吧。可在一个现代化社会,农民的生活追求也只能向那时候的目标平齐了么?显然不可能,谁也不会选择留在受同样的罪却看不到一点出路的农村过活吧。

所以广大农民选择了去城市,就像贾平凹的《高兴》里的主人公那样进城赚钱。《高兴》里有一个描写很生动,就是有一次高兴看到了小汽车底盘上刮到了麦穗,那是农村收完麦子要去掉外面的麦壳时,故意放到马路上要过往车辆压的,然后高兴和五富都忍不住想要回村里去收粮食的冲动,粮食之于农民,丝毫不亚于水之于鱼,可是尽管他俩无比渴望回家,但仍旧在理智的牵引下放弃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即使回去收了地里的粮食,卖掉粮食的收入,仍抵不上他们来回的路费。所以他俩无比痛苦,甚至好多天都不敢提起。

如若家乡如意,谁愿骨肉分离?

我的老家在北方的一个小农村,虽算不上偏僻,但也不算富裕。每年春种秋收,你去地里看,40岁以下的人基本没有,年轻人都出门打工去了,就算不出门也都在市区找了活计,留在家守着土地的只有这些上了年纪的人了,几年来我一直在想,如若父母辈的这一代人走了,那土地怎么办?

每次过年回家,在市区溜达的时候,每每经过劳动局,都会看到一大堆人挤在门口,那不是去找工作的,而是忙活了一年,没拿到足够工钱的农民工,他们远离故土,随着包工头远走他乡,一年到头,却只拿到几个月的工资,头一次见到的时候,我还在诧异,在网络这么便捷的今天竟然还有拖欠工资这种事发生,可后来发现,每年都有,这个社会上受委屈的多了,不是每一个委屈都会被公诸于众,不是被公诸于众了,事情就能解决。媒体们也很忙,生活压力也很大。

中国这么大,出多少大城市都很正常,中国人这么多,出多少有钱人都很正常。财富总是要聚集的,可衡量一个国家水平,不应该是看最富有的群体,反而应该看它最底层人民过着怎样的日子。

书中有一章,名叫阴阳界,说的是沦陷区的故事,作者在这里有句话,说这些温顺贤良的农民,有朝廷而无国家观念。对他们而言,外敌入侵亦无外乎乱世一种。读来让人生气,可这却是事实。一个国家的国民,没有国家观念,这让人听来生恨,恨他们没骨气,没有扬州十日时,百姓们的那种气节。可撇开气节不说,一个国家如果不能给它的公民以尊严,不能让他们过上体面的日子,不能给他们以归属感,这个国家亡不亡对他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反正不亡我也是苟延残喘,我为谁去争这个气节呢?

我希望有一天,所有的农民可以有机会在外出工作和在家种地之间有个不受经济因素限制的选择,作者说,世界上有两种童话,一种是文学意义上的童话,另一种是政治意义上的童话。前者开头通常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而后者却是“不远了,不远了。”我只希望这一天真的不远了,而不再是一个童话。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4

有人这样评价刘亮程:“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他笔下的黄沙梁不过寸土之地,却别有一番宁静祥和,这一切只因平凡的“存在”。一只狗、一匹驴、一匹马……丰沛的灵魂勾勒的是不一样的世界,在黄沙弥漫的大漠中用被岁月打磨至嘶哑的声音诉说一个又一个故事。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我非常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时间是残酷且公正的,他不会偏袒任何人,总有一天,所有记忆会像沙子一样被风刮得无影无踪,我们会进入漫长的沉睡。书中的刘二说,“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沐浴在清晨的曙光和袅袅炊烟中怎舍得消失呢?卡尔维诺说,“死亡,是你加上这个世界,再减去你。”这个村庄乃至整个世间每个灵魂都要面临死亡,风会带走一切。这个村庄里的所有包括一棵树、树上的年轮都有人的痕迹,人的存在使它悄悄改变。不可否认这是一个西北落后的村庄,但那里却那么温馨、美丽,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么一个村庄吧。书中有一句话“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人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虽然大部分人总是无所收获,但我觉得存在就已经是生命的意义了,只有存在,才能坚守心中的净土,才能改变。

人生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无论是坎坷还是顺利,只要存在都有它的价值与意义。现在世界总是那么的浮躁,其实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发现人生道路上的意义,就能活得圆满。虽然可能并不是那么轰轰烈烈,但蜉蝣有蜉蝣的快乐。正像书中所说的“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追求大半生,蓦然回首,才发现走过的路都是生命的意义。黄沙梁,是刘亮程的小天地,在那里一切充斥着鲜活的思想与生命,让我明白了存在就是生命的意义。希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